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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糖花纸天空(1)

在哪里遇见你

文/王君心

“啪——!”第一束烟花的声音,毫无征兆地响起来。紧接着伴随飒飒的声响,那是即将熄灭的烟火,跃入黑暗。

我一把推开餐桌旁的椅子,踮着脚跑到阳台上。妈妈笑着在身后补了一句:“急什么?跟没看过似的……”

我探出身,望着忽明忽暗的夜空。闪烁的花苞升入空中,瞬间绽放,又绚烂又寂寞的花火,又喧嚣又沉默的声音,好像固执地想要证明什么。火光划破夜幕,夜晚的背面是金色的,金色碎片哗啦啦地落下来,被风剥去了光芒。

我转身回到房间,拉了包,打开门,对妈妈说了句:“我出门了。”就蹬蹬蹬地踩下楼梯。

小城仿佛被罩在一个玻璃天庭底下,夜色轻易地透进来,落焰却难以接近。跑到学校门口,她们几个已经等我很久了,都是一副撇嘴的表情。

“迟到啦,烟火都开始了。”

“对不起,对不起嘛。”

她们的这一点埋怨,在我们手拉手混进人流的时候,就算完事了。

我不想写她们的名字,因为我希望这个不是故事的故事,主人公只有“你”和“我”。

一年一度的元宵节,是小城最热闹的日子之一。这天夜里,几乎所有的人都会上街走动,人流像潮水一般,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巴掌大的地方会挤出这么多人。旧电影院和小超市门口有猜灯谜的活动,前年的奖品是茶杯,去年是本子。舞狮的表演从县政府开始,在锣鼓声催促下,金色的狮子要逛过政府大楼的每一个房间门口,喻意吉祥。舞龙的队伍也是从县政府出发,红色和绿色的长龙在黑色的人群里散发着温和的光,他们要走遍这个小城的每个角落,大街小巷,顺着拥堵的人流。

烟花,红、橙、黄、绿、蓝、紫,簌簌地燃放在夜空,不完美的形状焦灼着甜而美的自由。漫天花雨落下,温润的光淌过视线,仿佛只要一星火光就可点燃。抬头看得久了,觉得那烟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一簇簇眼看要划过双颊似的。

一行六个女生,各自买了六种颜色的气球,红、橙、黄、绿、蓝、紫。最普通的形状,填满了氢气显得略微透明,拥在一起有不可思议的美丽效果。

有人提议说,在街上看到第一个熟人时,就把气球给他吧。大家都纷纷说好,我没有答话。其实我是想把气球给你的。

我牵了牵系在手腕上的线,看着自己的橙色气球,暗暗想:如果今晚遇见你,就把气球送给你,还要告诉你……

游戏确定了,我们只是往前走,怕被人流冲散,手紧紧拉着,手心里是湿润的汗,也不觉得讨厌。只是人太多,氧气被一层层削薄,裹着棉外套,温热的气流烫着脸。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面注视着人群,追寻你的身影,一面开始回想,是在什么时候,在哪里,遇见你。

今天早上才见的面。在学校门口,你从后面追上来,冲我打招呼。我故意露出一副有点惊讶的表情,走在你右边。其实我知道你就在身后,于是放慢了脚步,暗自期许你会追上来。话题无非是共同认识的朋友、新来的老师。

你们班以前的政治老师教得太烂,霸着副校长一职,上课不着边际,没有笔记,偶尔念念参考书。学生联名要换掉他,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全校皆知。最终校长妥协,换掉了老师。我知道联名活动是你发起的,给校长的信也是你写的。而你什么都没发现。

我的班级先到,你很温和地冲我笑一笑,挥挥手,单脚转身。那么干净,在我看来却像花瓣敲响了琴键,轻柔地温和地低语,把这个冬天的早晨兜了起来。

我呵了一口白气,把它看成了心的形状。

第一个女生找到了熟人,是同班的一个男生,她很爽快地把气球递到对方手上,一本正经地看他既羞涩又惊诧。等一行人都笑倒了,她才说出原因,声音笑得断成好几截。男生也很大气,道了谢,挥手走进人群。

蓝色的气球飘在黑压压的人群上方,直到转角处消失不见。

烟花陆续在头顶打开,金色的碎片带着尖利的温柔,宛如一尾鱼跃入黑暗。耳朵里灌满了雨点一样的落焰声,谈话声,层层叠叠的脚步声,叫人一听就想到辣椒的鞭炮声。

你不会没有出来吧。我有点泄气,以我练就多日的火眼金睛,一定可以一眼就认出你来。

我想起那个同样喧嚣的夜晚,新一年的前夕,学校在操场上举办元旦晚会。全校师生搬来椅子,规规矩矩地看拼拼凑凑的节目。学生自导自演的小品,内容不乏亮点,却因为垃圾的音响设施和大屏幕,半数以上的人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到。

冬日的夜晚操场上尤为冷,怪不得有学姐建议带床棉被来。我乖乖地坐着发抖,想象半个操场被黑暗吞没,就像几米的漫画,月亮忘记了,城市里潜伏着各种怪兽。

我一个人跑去小卖部,风刮在脸上很快就划开一道道通红。小卖部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玻璃门刚推开,扑面而来的暖气瞬间在身上蒸出一层汗。

我把手贴在玻璃上,眼巴巴看着里边的热饮。正犹豫不决,就听到了你的声音。

“哎,是你。”

“是你。嗯……”我回答,体温迅速攀升,看来更没有买热饮的必要了。

“想买什么?”

“热的饮料。操场上好冷。不过这里真热啊。”

“是哦。要不和我一样……买冰淇淋吧,我请客。”你笑着提议。

“冰淇淋?这时候还有卖吗?”

“有啊。这边。”你走到冰柜旁,取出两个可爱多,得意地冲我晃了晃。

我点点头,就是答应了。

于是出现了我自认为戏剧性的场面。两个人在暖融融的食堂里,一口口啃着可爱多。香草,没有草莓那么甜,也不像巧克力那么腻。独处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冰淇淋化得太快,我因为吃相狼狈不想被你看到而迟迟不敢开口,你的朋友又很快把你拉走了。

第二、第三个女生都陆续送出了气球。我们正好走到舞龙的队伍旁边,接近龙头的地方,在人群中逆流。绿色的荧光的龙,被人们用木棍子撑着,在流光溢彩的天幕下有一种说不出的威风和漂亮。龙身好长好长,我们走啊走,依旧没有看到龙尾。依旧没有看到你。

喂,说起来,你还记得那个秋天的夜晚吗?那时候我们还没认识多久。

那天我一个人偷偷溜进学校,在小径的路灯下傻乎乎地散步。我们的学校不管白天还是夜里都很漂亮,毕竟是百年老校,还保留着红砖砌的楼,起伏的白杨树、松树、柏树、枫树,还有相思树,也就是红豆杉,在温暖的光晕下那么轻那么轻地呼吸,吹吐着关于星星的梦。

我一个人傻笑着走,就像梦游。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刚转身,一个人影就滑过身边。

你急刹车,怔住了,瞪大眼睛看着我,好像根本没预料到这个突发状况。也不可能预料到吧。

我看着你的眼睛在黑暗里闪光,思维跳了闸,也愣在原地。

三秒钟后,你拉着我狂跑起来。

“快跑,校长在抓人啊!”你一边跑,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

“什么?!”我这才从男女主人公飞奔向幸福未来的梦中醒来,慌慌张张地问。

“校长在抓逃晚自习的人,我们快出去!”

我努力跟着你的步伐,拼命往前跑。长长的校园小径,路灯一闪一闪,除了我们再没有一个人影。鹅黄色的灯光铺在染成黑色的树叶上,繁茂的枝叶低低地浮在头顶,金木樨的香味混合在空气里,冰凉的流线型的风拂过。

其实我不止一点希望这条路永远永远跑不完。绕过长长的石板路,终于到了校门口。你冲保安打了声招呼,就带着我闪出去。

“你们认识?”

“嗯。算是吧。”

我们停在学校旁边的小店前,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你刚才在做什么?”

“啊?噢……散步。今晚作业少,我溜进学校来玩。”

“笨蛋啊。”你说了一声,大概从我脸上看到了不满的神情,立刻改口说,“对不起。你的行为也太匪夷所思了。”

“那你在做什么?”

“我逃了晚自习打篮球啊。几个哥们都往不同的方向跑去了。分散校长注意力。”你说,忽然很轻松地笑了笑,抓了抓墨黑的头发,“其实校长来了好多次,都没抓住我们。”

虽然心有余悸,我还是笑了起来。不过是因为遇见你才笑的,你没发现。

这晚我们各买了一杯奶茶,原味和茉莉花奶茶。

第四个女生送出了气球。是班主任,带着孩子出来看舞龙。于是绿色气球就系在小孩嫩嫩的小手上,特别合适特别可爱。我们冲班主任礼貌地说了再见。快到广场了。

广场的人向来最多,一定会看到你。我的目光顺着人流,左右往复,找得太认真,眼睛变得酸涩。

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想第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可就是想不起来。脑海里只有零零碎碎的相遇片段。你都不知道,早在你认识我之前,我就开始收集关于你的回忆了。

上学路上,你走在前边,身边总有男生或者女生,我的视线心不在焉地绕啊绕,最后还是落在你身上;傍晚时候偶尔能看到你在打篮球,我一边想“看吧,他和普通男生一点区别也没有”,一边还是会隐隐地承认你的动作要漂亮一些,你投的球要更准一些;在小卖部里遇见,总是不由自主地在意你喜欢的饮料和口味。现在我已经知道啦你喜欢香草味可爱多、原味奶茶和绿茶。

是上学期的期中考吗?你坐在我左前方的位置上,第一考场第一组第三桌。我刚走进考场,你恰好转过头,两个人的视线没来由地相遇了。明明是意外,你却很自然地冲我点了点头,说:“你好。”

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也说了自己的。

这之后每考完一科,我们都会懒散地聊些细碎的话,再之后碰面也会客套地点点头。直到我开始不由自主地收集回忆,直到那个一起仓皇逃跑的夜晚。

这就是所谓的开端吗?

广场上挤满了人。有人在广场四边点燃烟花,火线咝咝地响,尔后,白色喷泉一样的流光升蹿,一束束白色的焰火游曳在半空中,宛如无数的玻璃碎片,宛如融化的金属,视线也承载不了的光芒,刺破眼睛,漏下眼泪。飒飒的声音,像白色鸟儿扑棱翅膀。人们看得呆住了,有人在欢呼,因为这没有预料的火光,莫名地感到欢欣鼓舞。

我忽然想到张爱玲的《爱》,寂静的院子,有月光、桃树、月白色衬衫,还有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以及各自走开的两个人,身后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你也在这里吗。”我想对你说出这句话,我顾不上看烟火,我搜寻身边来来回回的人流,只是想找到你身影。我说了,只要一眼。只要一眼,我一定会认出你的。

这个热闹的夜晚即将到达高潮,所有的烟花似乎都在这一刻铺满夜空,我怔怔地望着,看久了,身边的人越来越模糊,身体越来越轻,好像飘起来了,那些金色的碎片哗啦啦地倾泻下来,熔在心里,铸成心的形状。冷却后,它会有最明亮的光芒。

第五个女生把气球送给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现在,我们头顶只有一颗橙色的气球在软软地飘。那是我想送给你的。

可我找不到你。

倏地,我想起来了。第一次遇见你,只是一个背影。

刚开学,段长煞有其事地召开了年段大会。刚升上高一,大家彼此都不认识。在去报告厅的路上,年段所有的学生几乎都在,路很拥挤。我以前的朋友忽然问我认不认识一个人,她说了你的名字。我很认真地思索了一下,摇摇头,说,不认识。

你看,就在那里。她伸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地方。就是那个背黑色双肩包的男生,看到了吗?

我猜这也许又是哪个在原来学校叱咤风云的人物,顺着她的指尖看去,一眼就看到你背着耐克双肩包,走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颀长的身影,墨黑的头发,普通的白色衬衫,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却依然出挑出众。

人潮涌动,视线跟丢了你的方向。

再普通不过的场景,人和事。校园里从不缺少邂逅,只是多数都不为人所察觉,被新的颜色覆盖,渐渐褪色隐匿,不留痕迹。

不过现在想起来,一样是在人海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你。那么今晚,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呢?

夜深了,烟花消散,想起“香消玉殒”,但是这个词太媚。星星又浮了出来。人渐渐散去,街道恢复了往日的萧索和空荡。

六个人互相道了别,没有人和我一个方向,我牵着橙色的气球,心灰意冷,匆匆地回家。我不知道自己在较真什么,仿佛一味地想抓住什么看不清的东西。

走到一半,想到这个气球也没什么意义了。遇见你是不可能了,不如放掉它。我小心翼翼地解开手腕上的线,有点不舍地松开手,橙色的圆点飘向夜空,在硝烟味浓重的夜空里,升起最后一朵焰火。

“为什么把它放了,多可惜。”

我狠狠地吃了一惊,猛地转过身,看到你赫然出现在眼前,没正经地笑着。

“我这里还有一个,给你。”

你手里也牵着一个橙色的气球,和刚刚飘走的那一个一模一样。你走近了,把线解下来,又绕在我的手腕上,细心地打了一个结。

原来是在这里。我想。

“我们再走一走吧。”你提议。

“好。”我说。紧紧握着手里的线,生怕它溜走。

关于

文/胡正隆

这是我看到的模样、想到的事情,这是我过得生活,这是我。

【拍照片】

我喜欢照片。

我觉得,每一张照片都是独立的,像是树叶一般,从时光的树干上掉落下来。照片相对于摄像来说,缺少了如水般的连续性与流动感。相片里出现的那束光,那个模样,那枚眼神,那阵风,在定格的刹那,便定型为永恒,无法复制。

我们处在过去与未来的交点,在时间的变动之下。

我喜欢拍照。

我有一台简易的二手的定焦胶卷相机,蓝灰色,自带闪光灯,外壳边缘被磨得微微发白,但这并不影响我宠爱它的心。它时常被我装在包里,随身携带。它不能随意浏览删除或者修改图片,甚至连查看,都要待到一卷胶卷拍摄完毕,送去冲印之后才行。

我拍路边的突然窜出的猫狗、盛开的茉莉花、枯萎的吊兰、外甥哭泣的脸、菜市场挣扎的鱼、冰箱里的剩菜、凌乱的床单、街灯、最爱的家人,也拍受伤的自己。

庆幸的是,我的拍摄欲望因总总不便得以控制,无法泛滥成灾,那一张张经过隔离,冲洗,等待,显现,印制出来的照片,也显得独一无二,每一张都有各自的个性以及光点。

这样的拍摄,每一次都是一场冒险,需要勇气、情感与运气。

我不喜欢被拍照。

证件照、毕业照、聚会时的抓拍、旅途中的留念……所有被拍的照片里,我的表情无一不显得僵硬、做作。面目呆滞无神,五官略微变形。

这是理所当然的,在我面对镜头强行扯动嘴角,将其拉成一个上扬的弧线时,我甚至能感到面部肌肉轻微的抽搐。

或许是我缺乏在别人面前做出最自然上镜的模样。私下无人的时候,我也自拍,自己面对熟悉的镜头呈现出来的信任与从容,是不能与别人草率拍照时的状态相比的。

我有时会在想,拍照的意义。

是回忆,是反省,是积累,是记录,是证据,或者只是一个揿下快门的动作。

照片是情感的本身,是历史的原体。不被解释,因为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只得接受。

但我们总要回想一下过去,甚至要专门停下来,细细地琢磨一下过去的人生痕迹,如同浅浅地抚摸手背上粗糙的细纹的美感。如若不然,那些被时间流过的记忆,便因忽略以及奢侈的耗费而变得毫无意义。

反之,人生的质感与重量便会叠加。

咔嚓。

我拍下了曾经的存在,然后使其沉淀,分离,转变属性,活得新生,最后赋予其该有的意义。

【孤与独】

有人说,孤独是可耻的。它们就像阴沟里堵塞的脏东西一般,悄悄地出现,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散发着腥臭。可也有一些人,以孤独为豪。

文艺复兴时期,翻天覆地兴起了的印象派、野兽派、未来主义、抽象表现主义。那些执著而又虔诚的艺术家们以孤独为伍,将其当作酒肉填充着自己。

他们与孤独持枪作战,也与孤独相亲相爱。

再往后推移,在天才小说家马尔克斯的时代,孤独也不是可耻的,更不可悲可怜,它们像雪花一般静静地落下,安静地覆盖在那个年代,仿佛是上帝的安排与眷恋,人们把雪花小心翼翼地捏上一撮,双手合十,护在手里,直至融化。

或许在有些人心中,并不需要孤独,沉默不语寂寞不言的时候也不需要“孤独”这样的字眼来存托。

但孤独依旧在或明或暗的时光里随着而挣扎地存活着下来。

我们开始怀疑,我们是否已经开始了孤独的开始。

孤独就像潮湿的空气,可以渗进任何地方。花盆里的泥土、衣服的纤维、皮肤下面的血管。它的爪牙伸进你我看得见、嗅得着的生活里,但却有不是生活的全部。

生活里有一些独立的思考是必须的,因为孤独萌发于此,这些感官,这些思绪,捕捉着我们最原始的欲望与好奇。

生活始终是孤独的,因为每分每秒都是生活的花蕊。即使常常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你我必须安静地去思考,去琢磨这生活中突如其来的事情,然后把它定义为一种摆渡时光的形式。

这就是为什么生活始终驾驭着孤独,这是一种可以改变命运的咒语,这是对未知行动的一种法则。它可以操控时间,使其没有过去,没有未来。

割断的耳朵、妓女的羁绊、麦田的乌鸦、金色的向日葵以及对自己最后的处决。

很多人都告诉我说,梵高是孤独的。

梵高孤独么,我不知道,或许梵高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总是自以为是地为身外的事物贴上标签:幸福、忧伤、阴暗、善良、诚实、博爱以及孤独。

事实上我们一无所知。

你我过着各自的生活,走不同的路,喝不同的水。同样的时光里,我们雕琢着不一样的生活。就像是一个万花筒,我看到的是一个绮丽缠绕的世界,而你的眼里,又是另外一片天地。

假设——

我是说假设(即使这种假设在很多人的内心深处已是涂抹不掉的痕迹)——梵高是孤独的。

他将孤独用画笔涂抹在了画布上,独自享用,其余的流传在人们的口中。但不能说梵高就被刻在石板上,取名为孤独。

我们的活下来的样子是种状态而不是种职业,一个代名词,我们必须挥发到一定的温度,才能燃烧。

再假设——你是梵高,那么,你会割掉你的一只耳朵吗?

会吗?

【平平仄】

那日午后,母亲要去买洗衣粉,我托她买两只梨子或者小番茄回来,母亲应声后便出了门。我倚在沙发里看书,阳光没有照射在房间里,我依旧感觉到太过明亮,而且冷,找不到毯子披在身上,顺手把落地窗帘拉上一半。

房间瞬间暗沉下去,如同沉浸谷底。

母亲回来的时候给我带来几只小梨,青黄色的,结结实实的。就是我期望的那种小香梨,母亲说贵,六块几一斤。可我喜欢这样讨巧,轻小,颜色鲜亮的果蔬,比如柠檬、蛇果、香梨、胡萝卜、黄瓜、小番茄。不要太多汁水,吃得时候会溅出来,我是一个怕麻烦贪图安逸的人。

洗了三只梨,我递给母亲一只,然后拿着一只咬了下去,听到生脆的咀嚼声,心生快意。

打开阳台的窗户,看到一只灰褐色的鸽子鬼鬼祟祟得像老鼠一般在地面上行走。

我突然觉得这就是生活,一间几十平米的房子,简单的家具,干净整洁,有植物,有宠物,有家的气味。找一个我喜欢的且喜欢我的人相守在这,彼此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有琐碎的事情要处理,比如清扫打破的玻璃杯,洗脏臭的衣袜,处理动物的粪便,出门的时候,带上要丢掉的垃圾。我和她有各自所爱的工作,枯燥劳累却也不让人讨厌。积攒一些家用,创造一些惊喜,期待一次旅行。吃饭的时候抱怨一下遇到的烦事,然后彼此推脱洗碗的差事。

或许是我心中漂浮了太久,如同一粒灰尘,只求落定。

母亲问我晚上是吃鸡还是鱼,我问什么鱼,她说扁鲳。我想起上次餐桌上碗口那么小的鲳鱼,便说不吃。谁知妈妈转身拿来一条八寸来长的的鲳鱼,湿漉漉地反射着浅浅的光,我连忙改口说吃鱼,清蒸扁鲳。母亲又不满地说不愿烧,说麻烦,冰冻起来,下次再做。我不依,僵持了一会儿,便知趣地没了声音。

母亲已经退休,以前是名护士,现在在家打扫做饭,带外孙,空闲时间织打毛衣,或者在市场买块素净的布,做家人平日穿的衣裤。晚上规定时间守在电视前看连续剧。做了半辈子的饭,总说自己不会做饭,总问今天吃什么,想吃什么。

我深爱我的母亲,明柔如光,素美如林,温润如溪,静朴如玉。或许是神的恩惠,让我做她的儿子,我依赖在她的怀中,享尽呵护,

我起身伸了个懒腰,扭动微酸的脖颈,经过厨房,看到母亲已经在做鱼了,细葱切段,生姜呈片,如同一件衣裳,细细披在鱼的身上。又掀开鱼腮,塞放一些进去。

我将下巴磕在妈妈的右肩,母亲立即耸肩斥开,说,哎,我在做鱼,你不帮忙还捣乱。

我笑着取过一旁的芹菜,拿到龙头下面冲洗。回头看到母亲,满眼爱意。

水龙头的旁边,是我给母亲的那只梨子,它安安静静地被置放在那里,纹丝不动。

年年岁岁,母亲依旧美丽,如同一首古诗,平平仄仄。平平仄。

读得懂,却读不够。

【银镯子】

2010年年初,我参加了一场聚会,在喧闹的KTV中与一位老友闲聊。她是一个双鱼女子,江苏太仓人,素面长发,一直以来,我视为红颜,甚是喜欢。可那次的闲聊,我的目光却总是锁在她的左腕处,只因一只银镯。

那是一只普通的镯子,雕花纹龙,繁复却不俗丽。我暗自赞叹。我着实是喜欢这可人的玩物的,便由着性子开口向其索要,不想她竟当场取下,递到我的手里,手心随之一沉,好家伙,还不轻。之后,她曾对我说,总觉得左手轻飘无力,我笑而不语。即便我自知是夺人所爱,却也心安理得。不知这归根于我的厚颜,还是因是她的镯子,沾染着她的气息。之后,这个银镯子便扣在我的左手手腕,相伴而行,即便洗漱就寝,都不曾取下。时常有人看到,总忍不住上前两眼赞许几言,问其出处。我满心欢喜。

记忆中,我幼年之时,也是有几件银饰的,几只手环脚环以及一枚银锁。银环上没有任何花饰,白白净净。银锁有些纹饰,却是空心的。那时我顽劣不懂事,不知这是长辈对我的祝福。拿过来放在嘴里一阵啃咬,直至完全变形,不成样子,随之丢弃一旁。现在想想,还真是不知好歹。换做今日,我定是好好珍惜,能得到长辈的疼爱,是一桩多么幸运的事情。

很少有男子佩戴银器,我觉得这银镯子是有灵气的,虽不像玉镯般神异,却也有自己的脾气。而且不是每个男子都能与之相衬,所以,佩带着镯子的时候,我总是不敢放肆,生怕触动了什么灵圣的东西。

大一军训的时候,有一个同连的女生,扎着两个结实的麻花辫子,垂置在胸前,颈间有一项圈,上面缀着两只银铃,竟有核桃般大小。我甚是喜欢。之后听说她既不是少数民族,也不是家族立着什么不能违背的规矩,只是从小便佩带着银圈,时间一久,便摘不下来了。连严厉的教官也没办法,也容忍了她训练时不时发出的清脆的铃声。能在枯燥艰苦的军训期间,随着这悦耳的铃声训练,我竟也觉得是份福气。

我觉得一个女子在逐渐年长之时,应该有件首饰。既然已是女子,便该戒掉无知,不再放纵自流。学会自爱,懂得节制。要有几件款式简洁质料优良的衣物、两三件古朴的首饰以及一颗温善如玉的内心。这样,即便身处世俗的河流之中,也会透着自信与沉着。

常常会看到街边有藏族打扮的商贩在贩卖一些项链、镯子或者其他一些装饰品。远远望去,像饱满诱人的果子般摆在那里。我总是嗅着气味凑向前去,满怀希望能遇上什么拿起便放不下的宝贝。但结果往往让我大失所望,满地的做工拙劣、恶行恶状的玩物,让人嗤之以鼻。

倒是有一次,与友人在街中闲逛之时,偶经一家小店,里面满是各色玩物,像是边境小镇淘回来的样子。那是一条我曾走过几次的街道,不知为何,却从没在意。店内点着檀香,让人心神沉凝,有些玩物不管从款式抑或者质地都是有趣的,价格却颇为昂贵,店主见我喜欢,从玻璃柜里取出让我把玩,我摩挲许久,禁不住脸上浮出的爱意,最后踌躇一番,还是忍痛取下,慢慢地放置在盒子里。然后向店主道谢,离开。

曾在渡口书店看书时,见到一位男子,短寸,戴着眼镜,褐色系带短靴,手指夹着一支烟,在门外的椅子上翻阅一本厚重陈旧的书籍,好似文艺书刊里所描绘的晦涩隐忍的男子,蕴涵着暗尘的味道,让人联想到一方暗沉的木桌。

我翻了一会儿书,走出了书店,临行前,突然看到他的手腕处竟有一只银镯,心中不禁风起云涌。遂想起2010年的某个寒冷的冬晨,银镯啪的一声,莫名的断裂,碎成两截摔在地上。我胸口一阵心慌,立即拨了一通电话给太仓的那位老友,问其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测。她说没有。我便告诉她镯子无故碎裂的事情。

电话那端突然没了声音,一阵仿若深渊般的寂静之后,她说,可是,镯子是为你避灾的啊。

挂了电话,我心中一阵空凉,好似被剥掉了衣物般不安。从那以后,我便再也没有佩戴过任何镯子。

直到最后一秒

文/王天宁

时间流逝的速度似乎是从我藏在被窝里偷看《单身男女》的时候骤然加快的。我还记得那时候,2011年春末夏初,花花草草懵懵懂懂地探出脑袋,却没有一枝不是病歪歪没有睡醒的样子。我常常想,高三的我们像极那些没长开的花花草草,整日睡不饱,饭菜丰盛却未必有胃口,一心里都是考试和做题。即使万分不情愿,可如果哪天手指头摸不到那些黄黄脆脆的纸张,眼睛看不到那些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手就会发痒,脑袋生疼。

坐在我前面和我玩得最好的女同学有一杂牌学习机,彩屏,画质、音质与价钱成反比。那个午后,我还能想起那个午后是因为它与我创下历史新低的数学成绩根根错错交叉在一起。午后太阳明晃晃,时而云朵飘到它跟前,它在厚重的云彩后面映出一圈圆的形状。它透过窗子,玻璃窗把它分解成彩虹一样的质感。它整个落在我的考卷上,赤橙黄绿蓝靛紫,好似彩虹盛开在我那个半点也不可爱的分数上方。我抬起头,阳光炙烤我的眼球,数学老师在林林总总的光芒中不断穿梭。解题的公式写了满满一个黑板,边边角角,一点儿也没放过。盛不开,把粉笔字的一半擦掉,执笔继续演算。她手上满满粘着粉笔末,有几许蹭到自己的衬衫上。

前桌女生碰我的腿,我自然地把手伸到课桌下方——三年来的默契敦使我这样迅速回应。我的手里多出来她的学习机,满握手心,还有她写给我的纸条——最新的爱情电影你要不要看?

“当然。”我没给自己犹豫的时间。我对着她的后脑勺轻轻说,气息摩挲着我的嘴唇。她以难以觉察的幅度轻轻点了一下头。

她给我的电影好似给时间施了加速流动的魔法。春末夏初,夜晚仍有凉意。我缩在被子里,爱情好似一张网,落在高圆圆、古天乐和吴彦祖扮演的三个角色的身上,叫他们纠缠不清。恍然间我感觉什么考试呀、学习呀,归根结底也是一张网,撒网的手是高考。它叫我们与自己不断博弈,输或者赢,靠自己。

看完电影接近半夜两点,我牺牲了整晚学习的时间去看一部爱情电影,要是搁以前,实在能够叫我肠子都能悔青。可那晚不同,那晚我心里想的还是那个低到极限、叫我汗颜的分数。我看完这电影,酣畅淋漓,满心底都是报复一般的快意。

第二天我把学习机还给女生,她追问我感觉如何。

“好像我们的日子。”当时我这样回答她。我晓得她不明白,她攒起的眉毛分分明明地告诉我。我笑,故作神秘,却不想透露给她一字一句。

看完那场电影,时光皱缩,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便是夏天。它轰然而至,我甚至来不及换上薄衣,一茬一茬的知了鸣叫在树枝间流窜。当我坐在教室里擦汗、在数学课上心猿意马的时候,不经意回想起那天晚上偷看的那场电影,仿佛就是昨晚。但夏天都来了,日子已经过去那么久。时间的缝隙被一张张卷子一道道题填得满满。

缩在被子里看电影、想着数学成绩悄悄落下几滴眼泪的我,时间似乎又没有过去很久。整个高三,我的记忆都出现了问题。

可那晚的月光分明落满我的房间,它在视觉上是凉的,我看电影的时候一直在打哆嗦。月光摇摇晃晃,清淡如水,想起来总那么美。

我不止一次去回想,虽然记忆中它还是那样痛苦。2011年夏天,天气热得整个学校都被扔在火里灼烤。那时不过刚刚穿上短袖衫,楼下的草丛里没有各式各样的昆虫持续不断地鸣叫,夜晚在灯下自修也不会有飞虫扑棱翅膀落到身上。高一高二没有这样的心情,哪会有这般心情?作业再多、休息再少,终止的那个点就是一场期末考试或者小小的月考。考完的当天晚上整个班亢奋得无法安静自修。传纸条的、聊天的,三三两两抱成一团,手底下还有话梅、薯条,各种各样的小零食,女生们你喂我、我喂你;男生们手头不老实,相互争,争不来,嬉笑脸皮找女生要。一样的场景,从高一到高二,甚至高三的上个学期我们也不放过考试后放松的时间。那时候多好,老师们不知躲在哪里批卷子,我们矮个的、秃顶的小班主任也不会出现在后窗,踮着脚偷窥我们。畅聊吧,欢笑吧,有分毫那样的时间就叫我们很知足。即使闲闹的第二天就能拿到成绩单,有哭鼻子的,有满脸得意到招人背后骂的,但那时候这些被统统抛到脑后,颇有几分大义凛然的意味。

但在高三的最后一个夏天,这些却消失得一干二净。每周一次考,全科考试,同正式考场一般分配考桌,考后还要排名,单科排,全科排,一应俱全。最开始,还有人战战兢兢地去找班主任瞧分数,一次成绩的好坏几乎可以左右一周的心情。周考的当天晚上就能发下考卷,哪对哪错,勾勾叉叉一目了然。正确答案附带试卷分下来,原本在高一高二甚至高三都用来消遣的那一段时间,都用来订正答案、往错题本誊题。不久,分数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班里的第一和吊车尾可能差不了几分,甚至会随时置换。有时想想真是奇妙,上学上了十二年,无论是从别人那听来还是自个儿在书上瞧到,都说“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可临到高三的尾巴,这条真理却在忽然之间被颠覆。不仅如此,在高三,许许多多的世界观、价值观,需要被推倒、被重建。

当然,有时候我还会回想偷看电影的那天夜晚。那几乎是我在高三末端的最后一次消遣,只那一次。往后我再没上过网、听过歌,甚至被我视作生命的小说也全部被放在高考之后完成。

我迫不得已几乎放弃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但2011年的夏天似乎漫长得永远都不会结束。网上有一个好玩的段子,说“高中三年做的试卷可绕地球几圈几圈”。我想说,设若这个夏天是一条路,道路上的缝缝隙隙都是被一滴一滴汗水实打实填满的。

五月下旬,几乎每晚都会学到深夜。有时候背着书,地理历史政治,整齐划一地混成一团,图啊字啊黏在一起,我真恨不得把书一把火烧掉。

就连睡觉,心里也有一只小手挠啊挠,又痒又疼。好似永远也过不去的这个夏天,好似永远不会终结的高三。

自小,夏天就是我最爱的季节。在一年四季中,它最美。不是吗?五月一到,夏天来得干脆利落。落落的蝉鸣次第响起来,细细的嫩芽在枝干间依次排列,不多久它们就会展开绿色、厚重的身子,夏天的风会在绿的褐的枝枝杈杈间穿梭。女孩子露出纤细的胳膊,男孩子被晒成小麦色的双腿格外长。汗珠儿像雨水一样滚落在地上,留下星星点点的痕迹。

但今年夏天不是,我生活的北方城市似乎把一年的降水都预支到了这个夏天。早晨、中午、晚上,一整天被烟雨蒙蒙笼罩。潮乎乎的天气把思想也粘成一团。数学成绩持续倒退,上课多数听不懂,确实在听,可思想不知跑到哪一边。满心着急却心有余力不足,一度被我视为草芥的分数实实在在地左右着我那段时间的人生。我把更多时间用在数学上,每晚几乎是班上最后一个离开的。学好数学成我那段时间唯一的盼头。似乎数学好起来,日子就会好起来。

而今回想起来,那段时间,我过于急功近利,患得患失,数不清多少次我想要放弃。有时半夜学得太累给我妈打电话,说的全是如果我不学习不高考,将来的日子会怎样怎样。就算我单靠写作过活,将来的生活又能差到哪去呢?谈到成绩,细致到数学成绩,我厌恶地不想与她说一个字,有时实在难受得无以复加,我握着手机克制不住眼泪流下来,我妈觉察到我的异常,不断追问我,我鼻音浓重地回答:“哭会儿就好了。”对白矫情得好似哪哪情节单一的肥皂剧。那时候觉得天大的事,跨不过这道坎去简直不想活了。

我渴望离开我的学校,这样的感情从我甫一进入它就有,可它从没这样强烈过。我的心像被蒙了一层尘,燥得不行。我听说我的那些同学开始掌灯学到后半夜,明明睡眠时间少得可怜,但我不曾看见他们像我一样在上课的时候哈欠连天。相反,他们时时刻刻都像一只拧紧发条的闹钟,即使每天的晚餐时间忙里偷闲聊天,背也是紧紧绷着的。

那天我记得最清楚的,语文课正好安排在跑操后面。汗水把我的裤子和座位牢牢黏在一起,我不能像从前那样安静地上课,身子动来动去。恰好那次我的填空题做得一塌糊涂。语文老师在三年里几乎没叫我回答过问题,我猜她八成把我和另一个男生的名字一直混淆在一起。可她那次准确无误地喊出了我的名字。我的动作实在太大,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让我解释一道易错的字音题。

我压根没有听课,身上的汗水让我烦躁不安,跑操的疲惫叫我昏昏欲睡。我几乎闭上了眼睛,她叫我的名字我浑身一哆嗦。我站起来,支吾。我当然不会。一道道汗水像小蛇一样箍住我的皮肤。

语文老师招呼我坐下,说了什么话我没听清。但我知道是嘲讽的话,全班哄堂大笑。

我无辜地、不知所措地坐在那里,脸涨得通红。

我在班里嘻嘻哈哈的气氛中继续走神,继续掰着手指数夏天还有多久才过去。这似乎不是一个小数字,我又开始感觉烦躁。这个夏天像一捧黏稠的泥土,我被糊上眼睛,黏住耳朵,不能呼吸,难受得无以复加。

2011年夏天,我可以毫不夸口地说,我经历了一场战争。

高考的前两天,班主任开动员班会,说什么要增加营养。这很容易,鱼肝油一类的营养品两个月前就一直在服用。清蒸鱼成了每个中午的主食,除此以外,双日吃烤鸡,单日吃牛排,我记得很清楚。班主任早前给家长开会说不要让学生吃冷饮,防止闹肚子影响高考。从此小冰箱里一根冰棍儿一瓶饮料都没有了。

那天会议临末尾,我们的矮个的、秃顶的小班主任愈发激动,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叫我至今铭记——不到最后一秒绝不放弃。那一刻,他拳头挥舞,青筋暴起,显得格外有魅力。

高考时,我没有叫家人陪同。我实在无法想象,当我的亲人在太阳底下暴晒一天时,我怎么会有心思答题。

第一场考试是我擅长的语文,试卷发下来我发了半天愣,脑子里一帧帧画面不断闪回,我知道,当我将这一张张试卷填满,就是对这十二年所做的最郑重的道别。

而当我的手指触摸到最后一科考卷,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个燥热的夏天,这个叫我拥有了人生中最艰难的时期的高三,也一并走到了尽头。当我在试卷上落笔的时候,手竟然克制不住地发抖。答题时我不断想象画下最后一个句号的场景。我工工整整地写完最后一个句号,我就要离开。我幻想起那个场景。而那场景其实离我并不远。

在离开前,我决计见我的班主任最后一次。我想告诉他:“真好,我坚持到了最后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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