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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吃味儿

第 12 章 吃味儿

“站在高跟鞋上,我可以看到全世界。” Carrie在《欲望都市》里曾经这样说过。高跟鞋,漂亮的背后是辛苦,梦幻的核心是现实。有人说,女人的爱情和高跟鞋是很相似的,无论是长得怎么样的女人,漂亮还是不漂亮,都曾经憧憬过一双漂亮的高跟鞋,如同憧憬一份完美的爱情。爱上高跟鞋,爱上爱。

杨杨惊呼一声,待看清楚人时,方才稍稍放下心来,可眼前这个抢手机的人却似乎脸更黑了。

高高的个子实在令人很有威迫感,她不自觉地稍稍后退了一步,可两手却被更紧地抓住了。

“嘿嘿~~~~你怎么会在这里呢?”她想扯回被拽得有点生疼的手,可想一想又不对,她干嘛要怕他呢?她又没做错事情!

此时的潘承希收敛起素日的笑容,蹙着眉,表情有点严肃了,这样的他杨杨还是第一次见到。

“干嘛不接我的电话?”低低的声音,可却饱含着很多不满。

“你打我电话了?”她拿过手机一看,竟然有20几个未接来电,而且全部是他的,不过这不能怪她,电话被她搞成了震动,放在包里没有感觉,她的确是不知道有电话来了,“你找我干嘛?有事吗?”

“找你干嘛?”潘承希气到极点反而笑了,这女人是真的不懂还是装傻?他这段时间来的付出难道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吗?还是说知道了,但装作不知道,想到这,他明亮的眼睛灰暗了下来,是哪本书说过,“人生最幸福的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如果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当铭宇打电话给他,说她被一群摩托车佬骚扰时,他恨不得自己长有双翼,立刻飞到她的身边,于是马上将手上的工作交代给下属便急匆匆地赶来,这地方也够偏僻的,他找了好久才找到,所以一想到她一个女子单枪匹马地闯来,一颗心不禁更加不安,这种感觉他从来没有过,他以为他对她也不过是一种好感,一种兴趣,但此刻想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早已经沦陷了。打了N个电话,可一直没有人接,心中的担心在慢慢地扩散,她是不是出事了?这种想法一直盘踞在脑中,折磨得他快疯了。到TB公司问是否有华星的人过来,保安去是个不知道是从哪个乡村出来的,一直说着他不懂的外星语,于是他只好再次上车在附近一直徘徊,希望可以碰见她,但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她的手机依然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候再拨”那千年不变的女音,打电话回公司都说她还没回去,于是他只好在这里守株待兔。

等了3个小时的结果却是看到她对着一个男人笑得一脸灿地走出来,他当场胸一闷,一个想法立即蹦出来----这女人不知好歹,欠教训!

潘承希想到这,整张脸也跟着紧绷了起来,拉着杨杨就往BMW去。

“你放开我啊,你这是干嘛啊?你疯了吗?”杨杨挣扎着,他的手修长有力,温和而干燥,如果冬天握着应该会很暖和,可是此时却拽得她生疼。

“她放开你!”“青天”超级蹩脚的中文传来时,人也同时来到他们面前。

杨杨这个时候还不忘记翻白眼:“错了,应该是‘你放开她’才对!”

“青天”有点不好意思地呵呵笑了起来,带着点大男生的青涩和阳光。

“你放开她!”他又说了一遍,这次没有说错了,说完还朝着她调皮地眨眨眼。

潘承希看着眼前这两个人目中无人地“调 情”,一盆火噼里啪啦燃烧得更加旺盛,拽着杨杨的手也不禁加深了力度,杨杨一痛微微低呼一声,微微抬头看他,发现那双平时含笑、流淌着温柔和关怀的眸子里此时满是风霜和不悦,凝固着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吃味了?三个字悄悄地撞上她的心坎,这男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呢?但不知为何心里却感觉有带你喜悦,一种陌生的感觉。

“他是谁?”潘承希不回答“青天”的话,反而是质问杨杨。

“TB的员工吧?”杨杨这才想起她刚才忘记问了。

“他是你朋友?”

她点点头,“青天”这才松开两手紧握的拳头,对她揉着头发呵呵一笑;“你刚才忘记告诉我你的名字了。”

“杨杨,姓氏杨的……你干嘛……你轻点……”她还来不及说完,整个人就被潘承希拉进了车子里去。

他抿着嘴唇低头为她系上安全带,然后“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坐到驾驶位上,开动马达扬长而去,从车的侧后镜里,她看到了“青天”依然站在门口那里望着他们离去的方向。

“你开慢点……”她揪着安全带,时速一百多公里,几乎快到二百了,这不是在开车,这是自飙车!

“死小白脸,你开慢点,我可不想和你同归于尽共赴黄泉!”她的头有点晕,胃也很不舒服。

他的银灰色车子唰的一声在路边停了下来,车厢里灯光暗暗的,看不清他的脸,但可以感觉到四周都是他的气息,轻轻浅浅的CK男士香水的味道。

气氛有点怪,他也不说话,扭过头来,只是直直地看着她,杨杨突然觉得车厢里有点窄。空气有点闷。

“咳咳~~~那个~~~~哈哈~~~你继续飙车吧~~~~”杨杨僵硬地笑道,可某人却不领情,还是黑着脸直直地看着杨杨。

“那个~~~好像空气不是很流畅,我们开窗吧。”说着就要去开车窗,潘承希修 长的手“啪”的一声,覆盖到她手上,车内的灯不小心被碰撞到,“滴”的一声亮了。

杨杨吓了一跳,忽然而来的光亮眼睛一时适应不来让她自然地半迷起了眼睛,偷偷从逢里观察着眼前的小白脸,哟,不看还好,一看,那心更是砰砰跳,她好像没欠他钱啊,他为何要摆出一副二百五的模样。

潘承希看着眼前犹如惊弓之鸟的女人,无奈地在心里叹了口气,他怎么就会喜欢上一个这么迟钝的女人呢?就她前前后后,左右看了几遍,也没看到特别吸引人的地方,除了身材还不错以外,但把她往帝王街一扔,简直是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她永远不会是鹤立鸡群的那一个。

可是谁说过,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当需要理由时,其实你的心已经开始不再喜欢那个人,已经你已经需要用那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来继续喜欢她/他。

想到着,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转过身从后面的座位上拿起一个盒子,递给她,“给你的。”

“给我的?”杨杨有点意外,前一秒他还一脸她杀了他全家的模样,下一秒却对她笑得那么温柔,谁说女人的心思如海底针,她看啊,男人的心思也深着呢,变脸如变天,还好她承受能力好,经得住吓,否则非心脏病发不可。

他点点头,用眼神鼓励她打开,杨杨犹豫了一下,慢慢地打开。

啊,竟是双高跟鞋!Ferragamo品牌鞋!她有点不确定地看着那双精美耀眼的高跟鞋,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

“穿上试试。”他含笑着看着她吃惊的模样,眼里自然流露出一个男人能给自己所爱女人幸福时的自豪感。

杨杨抬头看他,然后又回转过去看鞋子,一双Ferragamo高跟鞋至少是毛 主 席头像30张以上,他为何要送她这么昂贵的高跟鞋?

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期待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小时候,她经常会偷偷穿她老娘的高跟鞋,听着高跟鞋“哒哒”的声音,她就会兴奋得满脸通红,仿佛自己变成了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

那时候顾方文对她说,等他长大后赚到了钱,就买一双全世界最漂亮的高跟鞋给她。她笑了,很开心地笑了,那一刻,她真的相信他们可以走很远,她能等到他的高跟鞋,她会穿着他送的高跟鞋一起走像红地毯的另一端,于是她等呀等,却等来了他全家移民的消息,突然间他就这样消失了,带着一双高跟鞋的梦一起走了。

长大后,她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高跟鞋,穿上才发现原来高跟鞋看着漂亮,脚却很受罪,有点像爱情,痛并快乐着。她给自己买了很多高跟鞋,但大都是5厘米的高度,因为有人说过,高跟鞋最完美的高度应维系在五厘米,因为能够得着梦想。

“怎么啦?不喜欢吗?”潘承希拿出高跟鞋,低下身子,脱下杨杨三 级残废的高跟鞋,套上Ferragamo。

“看看,喜欢吗?穿上高跟鞋的女人最有魅力。”

她看着套在自己脚上的鞋,竟然会那么的合脚!而且是最完美的高度---5cm,杨杨抬头看着他嘴角的那抹笑容,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穿37码?”

“有心想知道一件事的话,平时多留意一下就知道了。”他满不在乎地道。

“老娘,爱情是什么?”高中时,她曾经这样问过她老娘。

她老娘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倒了一杯白开水在她面前,“这就是爱情。”

爱情,是一杯白开水?她不懂,就如同她也不懂为何顾方文会不辞而别一样。

“闺女,爱情有时候就像一杯白开水,你加进糖,它便是甜的,你加进盐,它便是咸的,爱情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其实一切在乎你的选择。”

“老娘,你为何会喜欢上老爹,是因为他在你的白开水里加了糖吗?”

“不是,”杨氏顿了顿才回答道,“是因为他够细心,你老爹虽然不是老娘喜欢的小白脸类型,但胜在人够细心,爱情在生活的细琐中慢慢地渗入心田,只有这样那个人才真正地成为你的另一半。闺女,等你长大了,找男人时,那个男人不一定要很优秀,但必须很懂你。”

“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坏了?”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这段时间来他所做的一切她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他总是很细心的照顾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花心思逗她开心,于莉骂她是个没心没肺的残疾人,她说这样的男人她都不接受,如果有个男人这样对她,她宁愿折寿十年。

“心有灵犀一点通啊。”他眨眨眼,有点小孩子卖乖的感觉。

“切,鬼才相信你。还有你在外面等了很久?”车子里有十几根烟头,他平时很少吸烟,至少很少在她面前吸,因为她不喜欢烟的味道。

“嗯,三个多钟吧。”潘承希轻描淡写道。

杨杨心头一暖,那种温暖透过四肢百骸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侵袭进她的身体。

“是不是很感动呢?”他似笑非笑地扯着嘴角,突然身子向她压了过来,两个人的距离只有一个拳头左右,可以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声。

她吓得想后退,却没有退路,他的气息暖暖的拂在她的脸上,有点痒,“才~~~才没有呢。”声音有说多心虚就有多心虚。

“没有怎么会脸红了呢?”他的脸越来越往前,说话间,轻轻地碰上了那片红唇……

“啪!”

“……”

“……”

“我~~~~你~~~你脸上有只蚊子,很大的一只,你看~~~~”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杨杨马上展开自己的手心,一只蚊子的尸体粘在她手心上,“血迹斑斑”!

潘承希黑着脸,咬着唇,看着她手里的死蚊子,胸膛里那团火更是燃烧了起来,从后视镜中看到自己的脸上红了一片,这女人下手够狠!这还是他第一次被女人打耳光,而且还是Kiss的时候。

“我看它在吸你的血,你知道蚊子传染疾病吧,我~~~”我是为了你着想,可后面一节话在他的瞪视下消失在空气中。

他大声的吐出一口气,狠狠瞪着她,好像要把她吃掉一样,良久才大力扯了张纸!,擦擦自己脸上的蚊子血,转过去,启动马达。

她这才稍稍吐了口气,差点就死在他的眼光里。

杨杨下车后很久才平复自己兴奋过度的心跳,那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然后傻傻地笑了两下,突然又蒙住自己的脸,从逢里看有没有人注意到她,然后又想起她的手打过蚊子后还没有洗过,连忙从包里面拿出“心相印”纸巾擦嘴唇和脸……

“妈咪,这里有个神经病啊,好恐怖……”一个小孩看到杨杨一系列动作后,被吓得哭着跑回家。

回到李宁的公寓,李宁还没有回来,她洗了个澡后方才想起和李宁的约定,连忙拿起手机拨过去,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有人接。

“宁,不好意思,我……”

“你这死丫头,你在哪里?”李宁那里很吵,杨杨听得很吃力。

“我在公寓里,你还在酒吧吗?”她看了一眼壁上的钟,已经11点多了。

“你马上给我过来,否则姐妹都没得做。”李宁似乎很High,她隐隐约约听到有男人的声音。

明天还要上班呢,她犹豫了下,那头李宁已经把电话给挂了,在客厅站了会,她走进房间里,换了套衣服,走出门前,她在鞋柜前犹豫了一下,最终套上了那双五厘米的Ferragamo高跟鞋,轻轻关上门,拦截了辆Taxi往红魔酒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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