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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偶像

马盼盼

【一】

我14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偶像。那时候我刚读完初中,正准备开始高中生活。而他也只有18岁,但已经退学多年,靠写小说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

他只在我所在的城市待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他在一家奶茶店帮忙。店主好像是他的女朋友,但也可能只是关系暧昧而已。

我那天只是路过,有些口渴,就去买了杯奶茶。那是一家很小的奶茶店,只有他和店主两个人。店主给我做奶茶的时候,他就在一边看着,像个学徒一样。

一杯奶茶喝完,我起身要走,却看到门口来了个邮递员,高声喊着他的名字。季沐阳,写出来应该算是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喊出来,却让我想起那种叫四季沐阳的太阳能热水器。

原来是一张汇款单。我听到他向店主解释说那家杂志社发稿费只能通过邮局,不能直接打在银行卡里。店主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压低了声音说,以后,还是不要把这里的地址告诉别人吧。

那阵子我刚刚接触学习资料之外的图书和杂志,兴趣挺大的,于是就问他,你在哪里发表文章了么?他张口要说,嘴里却被店主及时塞上了一块苹果。等吃完苹果,他笑了笑说,没有,没有在哪里发文章。

“可是我刚才明明听到你说杂志社和稿费之类的”,我说。

“那大概是你听错了吧,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了”,他回答。

他对店主说,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然后转身就出了奶茶店,我随即跟了上去。他走路时只看脚下,偶尔抬一下头,我跟着他走了两条街,他也没有发现我。

他在一家邮局门口停住了,我想他大概是要取汇款单上的钱,于是就在门口等他。十几分钟后,他出来了,看到站在邮局门口的我,他笑了笑,说,在等人?

在等你!

等我?等我做什么?

等你告诉我你在哪里发了文章呀。

他再一次笑了,我发现他挺喜欢笑的,在他18岁的时候。虽然生活有时会很窘迫,但他的心情总是非常明媚。他指了指街边一家书店门口的宣传海报,说,就是那上面宣传的那个杂志。

有了答案之后,我就没有再跟着他。我们在街边分手,他回了奶茶店,我去了那家书店。翻看当月的那本杂志,当时我并没有看到上面有季沐阳的文章,我翻看了几页,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杂志,可莫名其妙的,我还是买了下来。

这是第一次因为他而买杂志,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在之后很多年里,只要看到他的书或者有他文章的杂志,我都会买下来。直到他不再用那个名字。

因为那家奶茶店离家并不远,所以几天后我又去了一次。店主看到我之后,眼神和言谈总是躲躲闪闪的,我觉得他们像是私奔出来的小情侣,但又好像没这么简单。

我对偶像退学的事情挺好奇,就缠着他问。他招架不住,最后跟我讲了一个故事。原来偶像小时候学习成绩特好,被誉为神童。后来念了初中,就有些贪玩。有一次回以前的小学拜访过去的老师,刚好遇到一个小学生向那个老师请教一道数学题。于是那老师就让他去给这个小学生讲解,他看到那题,脑袋里一片茫然,他发现自己已经忘记这些数学题的解法了。

回到家后,他想了很久,突然发现其实自己是在浪费生命。既然注定要忘记当时所学,又何必去学呢?要学就应该学那些不会忘记,或者是自己热爱的东西呀!

于是他选择了退学。

可是同龄人都在上学,父母又在上班,他一个人待在家里,刚开始还好,时间长了,就空虚起来。他买了很多书来看,买了电脑来玩,还是不行。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无论做什么,在他看来,也都是浪费生命。怎样才能在有生之年做更多值得去做的事儿呢?想了几天后,他决定流浪去。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只能离家出走。

我所在的城市不知道是他到过的第几个城市了,但肯定不是最后一个。事实上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奶茶店。

我并不十分相信他讲的故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话我还是半信半疑的。怎么会这么简单呢?想退学就退学,想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想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就流浪四方过随心所欲的生活,如果没有过人之处,怎么能这样?

我还想问问他那天跟我说的杂志上为什么找不到他的文章,可是这时候,店主走过来,拉起他往操作台那边走,边走边小声说:“干吗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被她看穿了,我们就不能在这里待了。”

“我故意说那么多的,如果我们都冷冰冰的,不是更让人怀疑么?”

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但我还是听得很清楚。从小就有过人听力这件事并不令人愉快,起码我是觉得挺烦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难得糊涂。如果我没有听到那些恶意的言论,那些背后的中伤,我就可以有很多的朋友。起码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跟很多人在一起。

而听到之后,就不能置之不理,再联想到那些朋友当面时媚笑的嘴脸,就觉得他们很虚伪。就像现在,听到偶像和店主的对话之后,我虽然更好奇他们的身份了,但我不得不劝自己离开,再待下去,就太不识趣了。

【二】

之后的几天,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路过了几次,但都没有进去买点儿什么或者坐一会儿。如果我有个朋友就好了,这时候我就可以安排她进去帮我探听点儿什么,可惜我没有。我想我永远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了,如果这过人的听力一直陪伴着我的话。

其实我如果卑鄙一点儿的话,集中精力,是可以隔着店门,在几十米的距离外听到他们在奶茶店里发出的任何声音的。可是我没那么做,我以前并不是没有这么干过,只是对他们,我不想这么做,或者,内心深处,我是担心这么做之后会发生让我无法承受的后果。

大概半个月后,我又故意从那家奶茶店门口经过,却发现店门关着,门上挂着“转让”两个字,字下面是一个手机号码,我拨了一下那串号码,响了一声后挂掉。然后将号码存在了我的手机上,名字那一栏填的是季沐阳。也许并不是他,更可能是那个店主,或者是他们的朋友,但是无所谓,我只要知道这个号码可以找到他们其中的某一个就行了。

我想他的手机上应该是有一个未接来电的,如果他的好奇心和我一样,大概会回过来问问是谁打的。但可惜一天过去了,那个号码没有打给我。也许他是被那些广告或抽奖电话骚扰怕了。

我在百度里搜索引擎这个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竟然是离我所在的城市千里之遥的D市。我愈发好奇,也许我这种好奇是长期的无聊培养出来的,但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了。我甚至搜索起了季沐阳这个名字,可惜相关搜索太多了,也许没有一个是他,也许都是他。

玩腻了电脑之后,我又拿起了那本杂志。我突然想起来,也许他是用笔名发表的文章,那就对了,可是这杂志上十多篇文章中哪一篇才是季沐阳的呢?这一切简直像一个推理小说。可我只有过人的听力,逻辑推理能力差得离谱,只能先咬着牙将这十多篇煽情的文章读上一遍再说了。

【三】

17岁之前我都是在自己的出生地读书,17岁之后,在家人的安排之下,我到了D市,在一所国际知名的大学混日子。

也许是我装扮得太像个男人的缘故,在集体发情的大学时代,我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倒是有跟我相同性别的人靠近我,但弄清楚对方的需求之后,我就识趣地闪开了。

这里和读初中以及高中时的城市没多大区别,只是D市更大一些罢了。我还是习惯漫无目的地在街头闲逛,累了就找条长椅躺一会儿,看看远处的天空,近处的落叶,一天过得很快。

有时候也会带本偶像的书,带杯奶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坐上一天,用想象力跟着偶像遨游四方的感觉也很爽。

如果这些都玩儿腻了,我就玩跟踪或者窃听。像小时候一样,随便跟着一个人,观察他的生活,只要我对他还有兴趣,就是他躲在房间里,我也能隔着墙听到他发出的任何细微的声音。

没有人知道我这项可以称作特异功能的能力,我也不想让人知道,异类是受排斥的,弄不好还会被人利用。这一点我从小就知道。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这一次发烧带来的超能力,能陪伴我多久。

我突然又想起了14岁那年暑假在奶茶店遇到的那个叫季沐阳的人,为什么他和那个店主要躲躲闪闪的,而且很快就消失了。

难道他们也有超能力,也怕被人发现?我被我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们的行为举止那么奇怪呢。

当然,我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之后才觉得他们奇怪的,如果是正常人,想必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怀疑。季沐阳除了过早退学之外,并没有别的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而像他这么大就主动或者被动退学的人,现在也挺多的。

我突然想到,那天我在后面跟踪他去邮局的路上,他一直是低着头走路,好像怕被别人认出,又好像怕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难道他是通缉犯?难道他的眼睛有问题?

那个归属地是D市的手机号码我已经不记得了,存那个号码的手机也在一次逛街的时候被小偷偷了。其实后来我打过一次那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头的声音,我说我找季沐阳,他说没有这个人,我打错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想起季沐阳之后,我逛街的时候多了一件事,就是开始留意那些低着头走路的人,也许他就在D市,也许他就在我身边。

【四】

我14岁时的偶像,就是那个小说写得很棒的人,在我18岁的时候成了大众偶像。他的小说拿了很多国际大奖,他还办了自己的杂志,那杂志也很畅销。

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他从来不接受采访,也不拍照。以他的知名度,如果他愿意的话,很多城市的街头都会挂满他的巨幅海报。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很丑吧,但是我是不介意的。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之所以一直单身,除了怕听到自己信任的人在背后诋毁自己之外,也和偶像有关吧。自从那年之后我不但没有遇见过偶像,连和他近似的人也没有见到过。所以,只能单身下去。

D市虽然很大,但是很拥挤。赶上上学或者上班的高峰时,如果你搭乘公交车,多半会被挤得双脚离地,当然前提是你不超过一百斤。而地铁已经修了三年,似乎永远也修不好了。

如果你搭乘出租车的话,就会像我一样,被堵在路上。我隔壁的汽车要高一些,它紧紧地挨着我所搭乘的出租车,如果这两辆车的司机任何一个随便动一下方向盘,就是一场车祸。不过现在谁也动不了,前后都堵了不下一百辆车,很多车都熄火了。乘客和司机们要么玩儿手机,要么玩儿电脑,要么看书看报纸。

我从包里拿出偶像的书,翻到之前看到的地方,正准备读下去,突然感到周围有些异样。有种说不出来的东西缠绕着我,迫使我抬起头,把目光投向旁边的车。

然后我就看到,那车窗缓缓摇下,季沐阳的脑袋伸了出来。虽然已经过了四年,可是他的模样一点儿都没变。

【五】

我其实不喜欢写小说,我最初是写诗的。但是那时候诗歌没有出路,所以才写起了小说。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用我的力量让诗歌复兴。

在偶像的书的最后一页,我看到了上面的话。这时候离我见到季沐阳已经过去一周了。那天我认出了他,他却没有认出我。他只是探出头看了一下后,就收回脑袋,摇上了车窗。

我大声喊他的名字,可他一直没反应,我不相信他的车窗玻璃隔音效果那么好,我想多半是他在躲避着什么吧。也就在这时候,拥堵的车流散开了。

我让出租车跟着他乘坐的车走,那车一直开到郊外,在一个小村庄里消失了。付了巨额的车费之后,我开始在那个小村庄里寻觅。我向村上的人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这里有一个叫季沐阳的人。我问有没有人见过那辆车,所有人都笑了,那种好车怎么会开到这里呢?

是呀?这是个什么地方?我询问小村上的人,他们让我去找村长,只有村长知道这里离D市有多远。

沿着乡间小路,我来到了一所老房子门前,那房子又老又高,怕是有上百年的历史了。门口坐着一个抽水烟的老头,询问之下得知他就是村长。他告诉我,这里已经是D市的边界了,而D市又是我们国家边界的一个城市。也就是说,翻过这座村庄后面的山,就是另一个国家了。他告诉我,这个村上确实有一户姓季的人家,但是很多年前就搬去D市了,房子早荒废了。

我按他指引的路线朝季家所在的方向走出,果然在一处旧宅门口看到了那辆车。此刻我想的不是终于找到他了,而是我不用担心天黑之前回不了D市了。我可不想在这个荒凉而又陌生的地方住一晚。

车是空的,一个司机模样的人在离车不远的地方抽烟,季沐阳不知道去了哪里。我问那司机,他显得很惊讶,在这种地方竟然有人认识季沐阳,就像在这种地方有人认识我一样吧。我们都是第一次来。

他指了指车后的宅院,我正要进去,季沐阳出来了。我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对着我笑呢,没想到他只是冷冷地用嘲弄的口吻说了一句:“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你还是穿着这个牌子这种颜色的内衣,你还真是执著。”

我双手下意识地往胸前一挡,但随即明白这是没有用的,只要他想看,怎么挡都没用。我现在在他眼里就是全裸的。就像我可以听到任何我想听的东西一样,他可以看见任何他想看到的东西。

【六】

像透明人一样待在别人面前的感觉是很不爽的,如果那个人是你的偶像的话,就更惭愧了。倒不是惭愧身材,而是,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被掩盖,被包裹,被忽略的生活。

在季沐阳的车上,我看到了很多本偶像的书。我忍不住惊喜地说,想不到你除了和我一样有超能力外,还跟我喜欢同一个作家。

司机转过头说,傻瓜,他就是那个作家。

我顿时惊愕,过去的影像不断地在脑海里重现。原来他当年突然消失,是因为担心我听到了他的秘密?尽管那时候他还不出名,却已经习惯了用多重身份生活了。

他告诉我他已经习惯了隐匿起来,这次来这个小村庄,是因为他在D城的住所被人发现,所以想来这个荒凉的村庄上生活。

那一次,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你跟我说的那个杂志上,那个叫小T的作者,也是你吗?

那个名字我很多年前就不用了,没想到还有人记得。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我的推理能力,谢谢你。

没有什么值得言谢的地方,我送你回到D城以后,请你忘记我。

我们都是异类,都在躲避正常人的关注,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一起生活呢?

难道你愿意每天赤裸裸地面对我?就算你愿意,我也不想被你听到我的所有声音。

【七】

偶像随着季沐阳的消失而消失,我不再关注他的生活,虽然偶尔路过街边的书报亭看到有他文章的杂志还是会买上一本,但也仅此而已。

我过人的听力在一场感冒之后也渐渐变得和常人一样了,我想他的视力有一天也会变得正常。如果真有那一天,如果那时候我们再相见,或许,我可以让他请我喝一杯奶茶。像第一次相遇时一样,要草莓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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