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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休止符(1)

杨雨辰

这个夏天对陆博洋来说濡湿而冗长,偶尔下过几场雨,淋湿他的帆布鞋。陆博洋脱下鞋,看着鞋底在大理石地板上留下的不规则痕迹。

难道就算自己交了一张白卷都可以进到人人削尖了脑袋都想进的省重点高中吗?陆博洋懊恼地想,自己太低估钱的作用了,也太低估自己老爸的人际脉络了。

本来和齐浩南说好了要一起考省里有名的艺术学校三中,找几个人好好重新组个乐队的。结果陆博洋他老爸硬是要他进什么劳什子的省重点振华高中。为了表示抗议,陆博洋在中考的数学考试中交了一张白卷,本来连卷头都不想写的,那个监考老师硬是帮他填上了。

讨厌被任何一个人左右。讨厌被押上父母为他早已设计好了的路。讨厌一眼就能望到尽头的人生。讨厌理想总是要为现实让位。这个世界上令陆博洋讨厌的事情真的有很多。

陆博洋坐在齐浩南家的木质地板上,眉头紧皱,心情焦躁,把手里的吉他弹得都开始跟桌上的鱼缸共振了,缸里的金鱼被吓得惊恐地四处游窜。陆博洋手上的力度一下没把握好,琴弦就被弹断了一根。

“你跟这儿急什么啊?有气冲我来啊!跟我的吉他过不去干吗?”齐浩南心疼地望着自己的吉他,这还是上个月花了一千多从琴行买的,光是攒钱都攒了小半年。齐浩南自己弹的时候,万般呵护爱惜,哪受得了陆博洋的这种弹法,他心疼地把吉他从陆博洋手里抢过来。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敢情是不急,你到了三中,那儿学艺术的那么多,你随便找几个人都能攒一个乐队出来,我呢?我只能被迫坐在全市拔尖的书呆子堆里,每天啃着我根本看不懂的数学书!”陆博洋愤愤不平地用拳头捶墙,钝重的声音充满了整个房间,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金鱼,又开始在缸里乱撞。

“那你怪谁,怪你爸太有钱?还是怪你命太好,不用努力就可以踩着别人的脑袋往上爬?”齐浩南从抽屉里拿出一套新琴弦,准备换上。

“我靠,你还是不是我兄弟啊?这个时候还说这种风凉话!太不厚道了!”陆博洋朝齐浩南挥舞着拳头。

“怎么着?想打架么你?”齐浩南不屑地瞥了一眼陆博洋瘦削的身体。

要说起打架来,他们原来的学校,算上高中部,找不到一个敢跟齐浩南单打独斗的。事情要追溯到他们刚入学的时候,齐浩南有天下课之后在门口被外校的高年级学生打劫了。那个人表情嚣张地问齐浩南要钱,齐浩南吭都没吭一声,脱下书包往地上一甩,冲上前去一个扫堂腿几记勾拳就把对方撂倒了。后来这事传开了,大家才知道,原来齐浩南他爸就是省散打队教练,曾经获得全国散打冠军的名次。所谓将门虎子这一说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是不是叫浩南的都特能打架啊?”陆博洋在看完《古惑仔》之后很多次发出如此的感叹。

“那你到底打算怎么办吧?”齐浩南问道。他已经重新把琴弦上好了,将吉他放在了陆博洋伸手够不到的地方。

“凉拌。”陆博洋无奈地耸耸肩膀,露出了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陆博洋连军训都没有去,自己一个人躲在家里写歌。陆博洋他爸对此只是淡淡地放了一句话:“军训你不去我就不追究了,课你要是不好好上,老子打断你的腿。”字字掷地有声,砸得陆博洋小腿隐隐作痛。

音符与歌词写满了几张稿纸,还有一地的废纸团。陆博洋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也许就是一种惯性,那一块小小的胸腔里,承载了满满的可能永远都无法实现的梦想,撞上现实的暗礁,便会在顷刻间化为碎片。但是陆博洋就是一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他就要看看到底自己先头破血流,还是那堵南墙会坍塌。

开学那天,陆博洋迟到了,踩着铃声进入校门,整个学校空空荡荡,所有的人似乎都跑去上课了。连教室都不知道在哪儿的陆博洋在操场后面的教师办公楼兜了一圈之后才发现教学楼在操场对面。他从一楼一直摸索到四楼,才找到高一(三)班的教室。

陆博洋推开教室门的时候,台上的语文老师正在黑板上写下课文的题目,台下穿着军训服装的绿花花的几十个脑袋齐刷刷地往门口看。陆博洋僵在原地,石化成一尊雕像。除了演出时,他不喜欢也从不习惯被任何人当做焦点注视的场面,那总是让他感觉到莫名的愤怒与无所适从。

“这位同学,希望你下次不要迟到,这样会影响大家听课的效果。”教语文的女老师大概40岁的样子,她推了一下快要滑下来的夹在鼻尖上的眼镜。

陆博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面,走到了教室最后一排坐下,掏出耳机塞到耳朵里,他趴在桌子上,脚尖有节奏地点着地面打拍子。有时陆博洋也会在乐队里客串一下鼓手的角色,而大部分时候,他是主音吉他手。

有乐队有排练有演出的日子多好,自从毕业之后,他们的乐队就支离破碎了,键盘手被送出国外,鼓手的家人给他请了家教,几乎天天被软禁在家补习英语。本来想和齐浩南去三中重新组个乐队,到后来也变成了奢望。陆博洋愤怒地在心里高声呐喊,呈现在脸上的就是扭曲到狰狞的面部表情,带着一点点的无奈与怨恨。

整整一上午的四节课,陆博洋都在听歌,讲台上的老师就像在表演一场沉默的哑剧,台下的观众都安静欣赏,只有他不在戏中,也无心入戏。百无聊赖地把玩自己的圆珠笔,结果却不小心掉在了前排的桌子下面,陆博洋努力把腿伸到最长,却还是差一厘米。坐在陆博洋前面的女生俯下身去捡起来,头也不回地把笔扔回到陆博洋桌子上,正好打中了他的笔盒,发出很尖锐的声响。班里的学生又往他的位子看过来,陆博洋懊恼地将头埋在课本里假装听课。

她到底是谁啊。陆博洋才注意到坐在自己前面的女生,留着一头长发,松松垮垮地绾了一个髻在脑后,脖颈后面有一粒棕红色的小痣,右边耳垂到耳骨的位置打了五个耳洞。看来这种学校也并不全是清一色的书呆子。陆博洋想,嘴角得意地弯出一抹微笑。

第二天中午午休的时间,操场上便码好了一排排整齐的桌椅,穿着校服的高二、高三学生在操场上忙着布置,一直到了下午第三节课结束,学校广播之后,陆博洋才知道这竟然是学校的社团在招新。他想,也许这个学校,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难以接受。陆博洋沿着一排排的桌子往前走,突然听到架子鼓的声音响起,接着就是贝司,他转过头去,见离他不远处的那张桌子前面摆放了一块红色的展板:红星摇滚公社招新。

陆博洋走过去,站在边上仔细地打量着三个穿校服的学长,除了服装达到了高度统一的标准之外,其他毫无默契可言:鼓点凌乱,时快时慢,贝司弹错很多次,主音吉他调音的效果简直犹如正在敲打破铜烂铁的声音。陆博洋站在边上,忍无可忍。刚要开口,便听到身后慵懒的女声。

“哎,我说,你们这种水平,好意思吗?”陆博洋回头,看到一个面容清秀的女生,双手插在兜里,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三个男生愠怒地看着她,说:“你有资格吗?”

女生笑了一下,走到鼓手面前,说:“鼓槌给我。”

陆博洋饶有兴致地站在边上,看着女生捏着鼓槌坐在椅子上。架势倒还是有的,不知道水平到底怎么样。

女生轻快地点着锸片,之后,在鼓面上打出了几个双跳,之后又在节奏上面加了几个花,声音简洁有力,几乎整个操场上的目光都被她吸引过来了。陆博洋愣在原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等到他反应过来,女生已经把鼓槌还给了同样目瞪口呆的鼓手。

“哎,同学,加入我们摇滚公社吧。”吉他手对女生说。

“我不参加任何社团。”女生说,转头走掉了。陆博洋刚要上前去搭话,发现这个女生后脖颈上的那颗棕红色的小痣。陆博洋嘴角边漾出一抹笑意,想这个世界还真是小啊。

夏季的蝉聒噪地颤动着双翼。每当这个时候,它们制造出来的噪音总是让陆博洋想到一支重金属乐队曾经在夜半酒吧的演出,声嘶力竭的摇滚乐手和在台下甩头挥手尽情pogo的人群一样的疯狂炽烈。很久很久,都再也没有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了,演出过后激烈跳动的心脏,与耳膜里仍然持续着的轰鸣的尾音。

可是这个时候的陆博洋只能坐在教室里,看着头顶的风扇转动,天花板死角新结的蜘蛛网似乎被吹得四分五裂,低下头就是大片大片自己解都解不开的复杂方程式。那天下午就打电话给齐浩南,他说,我在这个学校找到一个好鼓手。齐浩南回答,不可能吧。给我一段时间,我能让咱们的点八复活,陆博洋说。

点八是陆博洋曾经组建的乐队。陆博洋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学吉他,到了初二就跟齐浩南组建了自己的乐队,有大半年的时间,他们的乐队都没有名字,那个时候他们开始吸烟,经常选择焦油含量为08毫克的中南海,所以陆博洋给乐队起了名字,叫点八。点八乐队开始的时候在学校演出,后来也有一些小品牌的商业活动请他们去,“夜半”酒吧是他们的点八乐队第一次对外演出,也是最后一次演出的地方。

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陆博洋本来想在解散之后单独找坐他前排的女生聊一聊,结果却不见踪影,与同班的几个男生打了一会儿篮球,就下课了。洗了一把脸跑回教室,几乎还没有人回去,教室的门是虚掩着的,陆博洋推开门,发现女生自己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正在翻看一本像是小说的书。

倒是陆博洋自己先开始局促不安了,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知道是要看看下一节课要讲的课文,还是演算一道自己不可能解出的数学题目,最后想要听听音乐却忘记MP3被塞到哪里去了。只好清清嗓子,准备和女生说话。

“喂,你……你叫唐婉宁?”陆博洋下了半天决心,才说出一句话。他偷偷地记住了女生的名字。

“嗯。”女生慢慢转过头来,心神似乎还被小说情节吸引着。

“呃……为什么不去上体育课?”陆博洋问道。

“哦,我有心脏病。”唐婉宁回答。

“那个……”

“有事吗?”

“我想邀请你加入我的乐队,我们缺一个鼓手……”

“我不想加入任何乐队。”

简洁干脆的拒绝,一点儿委婉的意思都没有。陆博洋怔了一下,这个时候陆陆续续有人回了教室,他在桌斗里面翻到了自己的MP3,懊恼地将自己浸没在激烈的音乐声中。

“靠,完全不加思考,直接拒绝我!”陆博洋气愤地将杯子里的啤酒一口气喝完了。在第一个双休日,陆博洋就约了齐浩南出来,到他们经常去的一家烧烤店。细细想来,一向只有别人想要加入点八而被陆博洋拒绝的分,像是这样断然干脆地被拒绝,是第一次。陆博洋感到受到了凌辱一般,已经灌了两瓶啤酒进肚子里了。

“我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人让你这么迫切想拉着入伙。其实要想拉个鼓手很简单啊,我们学校一抓一大把。”齐浩南在新学校已经有了一个乐队,而且是刚开学两天就组好了的,他们班上大部分都是音乐特长生,他甚至还考虑要在乐队里再加进去一个学古筝的女生,一起玩古筝雷鬼。

“你不知道,她的技术真的不错,比方华牛逼很多。”方华是以前点八的鼓手,陆博洋对于他基本上还算满意。所以陆博洋对于唐婉宁的评价是空前绝后的高。

“挺想见见的。”齐浩南从来没有见过陆博洋这副求贤若渴的样子。

“有机会一定让你见识一下。”

“咱们好像好久没有去夜半了吧。”齐浩南说。

“那就吃完了去看看呗,反正也没事。”陆博洋提议。

“成。”

整个城市最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时刻,大概就是在傍晚时分,夜生活即将要开始的时候。很多人刚刚开始微醺,很多人准备陷入沉睡,很多女人开始脱下白天的正装外套,穿着透明肩带的胸衣,套上带有鳞片的紧身小背心,很多男人沉迷在浮光掠影般的虚幻场景里,不愿意清醒过来。

夜半八点半就开门了,卷闸门高高地收起来,这只是在商业街附近的支路上坐落的一个小酒吧,不吵闹不喧嚣不浮躁,柔和的橙黄色灯光蔓延至酒吧门口,照亮了栽植在那里的半片花丛,花圃里可以听到小昆虫的叫声。客人零零散散地坐在下面的沙发上,男人低头跟女人耳语着什么,女人笑得很大声。

“最近生意还行吧大飞哥?”陆博洋坐在离吧台最近的位子上,对着在吧台里正在调酒的男人说。男人的名字叫闫飞,是夜半的老板,三十多岁的光景,已经开了两年酒吧,有外地乐队过来演出时,很多次叫陆博洋的点八过来暖场。

“还行,老样子吧。最近新请了个歌手,反应还不错。”闫飞把调好的酒放在桌上,服务生过来端走了。然后他取出了两瓶科罗娜,打开递给陆博洋和齐浩南。两个人尽管已经是一肚子啤酒了,但还是一口就喝去了一小半。

陆博洋和齐浩南已经将近小半年没有来过夜半了,吧台边上多放了一盏马灯,原来的小方木桌也都换成了新的玻璃小圆桌,看起来整个酒吧变得更加清澈透明。贴在小舞台后面墙上的夜半的logo也变了,一大幅全新的海报,写着夜半的英文,颜色鲜艳明丽。

这个时候,从舞台边走上去一个女生,穿着花色的波西米亚长裙,白色上衣,长发披散下来,化了很浓但是很精致的妆。她左腿搭着右腿坐在凳子上,抱着吉他,垂下眼帘,灯光反射在她涂了口红的嘴唇上,显得脸更苍白了。

“我是唐唐,这是我的第一首歌,是自己写的。名字是《以为》。”女生右手捏住话筒,慵懒的声线通过电缆传到音箱里,充斥着整个房间。

“我靠!”陆博洋突然小声惊呼。

“什么?”齐浩南疑惑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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