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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飞翔的花朵

01

如果我能爱你,能在清晨与你并肩站在银杏树下,沐浴鸟儿的鸣啼;能在黄昏与你手臂相挽,走过花气氤氲的长堤。

能够在孤独中,轻轻呼唤你的名字,

在回忆里,久久沉醉你的声音。

如果我能够,俯在你耳畔,轻轻,轻轻地,

说出心中真实的情意……

多么奢侈的愿望!胡文焉苦涩一笑。她甚至不能承认,这是自己用一生的力量所寻找的。

传说中的爱情啊多美好,我用一生的力量在寻找。

她又将头转向舷窗,看云。此刻,云是在下面,一大团一大团悬着,静静的,像是沉入了很深的情感。邻座那个在飞行学院读书的男孩子说,看见那云团就想踩上去,觉得它们像棉花团。他一直兴致勃勃地说着自己在课堂上的学习,那是要能够一眼看出哪种云中藏着雷电,哪种云里挟着冰雹。胡文焉浅笑,忽然又想起一句歌。

你是天空而我是只飞鸟,那就让我投入你的怀抱。

知道是天空让她想起的。此刻她就在天空中,就像一只飞鸟,可这不是他的怀抱。

不是世铭的怀抱。

含着泪水,她庆幸这不是世铭的怀抱。

世铭,她在心里再念一遍这两个字。这是只有在这样的高处才会有的放纵。这样高,在云彩上面,不用担心安全。

她不能允许自己投入他的怀抱,就因为自己是一只飞鸟。是的,他是天空,那就让他属于宽广吧,撑在众人的上面,把自己的爱像阳光一样分散。

现在,她才知道自己当年与韩愚石的那场恋爱其实不算。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抽身而去。韩愚石他不是天空。但他在她的生命里还是深深留下了痕迹,比如这借歌词表达思想的习惯。当年,离开故乡的时候,韩愚石为她送行,在月台上,他最后的一句话就是一句歌词:“再过二十年,咱们来相会。”她明白这只是一种借喻,却恰成生活的预言。他们再没有相见,甚至没有联系过。已经整整八年了。也许真的要“再过二十年”?也许会是一生。因为他们是朝着不同方向的,两条线在某一个刹那相遇,然后各奔东西。

爱与不爱,都是距离的理由,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真谛。

后来,有人说,她当年的去乡赴远,韩愚石是原因之一。她只微微一笑。那时候,她还远离成熟,这是承认的。八年前离乡时坐火车,是为了减缓离去的速度,而此时的乘飞机,是为了快,这也是承认的。因为心切,不能答应陶可,等待秋天,和她带领的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乌兰布通草原的大学新生们同行。她不能等待,她已听见了发自故乡的召唤,周身的血液已经沸腾。

再不能等待,她已等待得太久太久!

韩愚石对于她生命的渗透,还有对绘画的兴趣。当然,这是与生俱来的喜爱,就是它,使她走到韩愚石的画作,以及能够与陶可结缘。

陶可以为,使她们成为朋友的,是她的画。不,本质是,她能跟她谈说故乡,带给她故乡的消息。这一度她不敢进行的触及。

舷窗外那一团一团的白云,是飞翔的花朵啊,它们从故乡来,又飞回到故乡去。那是天空的花朵。

02

踏上千柳市的土地,才知道故乡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那是血液的源头,是无法能够走出的,不论多远,不论在哪里,它都在你之中。抛弃它,就是抛弃自己。这样的感悟使她热泪横流。

故乡,和心脏是同一个地方。

步出机场,她毕竟犹疑了,真的径奔乌兰布通草原,在千柳市不作逗留么?这是她出生的地方,有亲爱的姐姐、小弟,有昔日的同事、朋友。能够想象面对她的突然出现,他们喜从天降的情形。故人依旧么?知道所有人都会说她一点儿没有变,还是八年前的样子。因为他们能够看到的只是外表。而他们,将会全都显露岁月的痕迹,包括最爱惜容颜的余香。写儿童诗的余香。沙尘暴令时光粗砺。还有酷暑严寒。你走的那个冬天最冷。朋友们曾经这样说。这不仅仅是抒情,也是真实,那个冬天,最冷的时候气温降至摄氏零下三十度。而在她的记忆里,故乡的冬天尽管寒冷,最多也就在摄氏零下二十度左右。自那以后,冬天就都是那么冷了。而盛夏的气温,则陡然间高到摄氏三十五度左右,有时会残酷地达到摄氏三十八度。

文焉,你的走伤了故乡,使它性情大变。

回来吧,回来吧!

文焉!

朋友们开玩笑,不知道这些话语令她心如刀绞。如果真是这样,如果她真的拥有这样的力量,她愿意走上祭坛。

是《千柳日报》社的大楼,使她决定不变初衷。

那座熟悉的、亲切的大楼,它就矗立在千柳市最著名的紫塞大道旁边。完全是她的双脚将她带来了这里。在这里,她曾度过愉快的四年时光。是的,那是些快乐的日子,在那些日子里,她是无冕之王。来这里时,她已有四年工作经验,曾是一所中学的语文教师。后来对所有问起的人,她都说改行是因为对文学的热情,只是图的省事。世事哪一件会是如此单纯?她苦笑。近些年的文学,枪口对准教育界的阴影。她不会的。因为可能出现在她笔下的那些人,他们生活在她的故乡。

她愿意说的,只是,每年,都有那么多朝气蓬勃的青年走进远方大学的校门,他们是故乡的花朵。花朵不应该指责生长了自己的泥土。有一天,这些花朵会像云一样飞回来,投入大地的怀抱,完成泥土的换代。

完成故乡的前进。

离开学校而走进报社,真的是她人生中一次重要选择。如果一定要解释,那她会说,是因为记者职业的相对自由,那种与群体约略的游离意味儿。还有,离文学的近。在报社工作的人,总是得有一定写作能力。写,是一种修炼,她总这样认为。文字具有法力。哪怕是新闻稿,是公文。现在,八年后,她在远离故乡的地方参悟了整整八年,之后,她承认自己曾经的想法是多么的年轻。但也为此庆幸,恰是这,她能够远行。

能够遇到世铭。

能够遇到世铭,她不虚此行。

不负这一场人生。

她对世铭无数次地讲起过这座大楼,让他知道了曾跟她同室操戈的许小晴,知道了一个部的同事刘凯、赵均,及部主任常达。还有文教部的郑敏、专刊部的余香、摄影记者满达、美术编辑石白木等等。却一次没有提到过姜倩,这个她同样念念不忘的人。现在,她相信缘分说,相信恩和怨都是缘,因为它们都深深进入人的记忆,不能像寻常尘埃一样随风而去。

忽然想看一看姜倩,八年了,她还风韵么?

是的,只能用这个词,风韵,而不是美。她认为,美是必须与文化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智慧。她为姜倩这方面的欠缺而感到遗憾,不然,她真的会是一个有些生动的女人呢。最重要的,那样,她就会给爱她的人带来吉祥,而不是……

姜倩真的是她的怨么?

她为自己的脑海里闪出这样的词汇而羞愧,恩,怨,这是些多么肤浅的人生用语!它们使人一下子矮下来,跌落罗网。

只能说,她是使她最终离开了这座大楼的人,是她的命运所选择的一个道具。

忽然,觉得后背沉沉,恍若矗立一座大山。是想起出发时的心念了。面前的这座大楼就是她的出发地。那时,她发愿要去找到一样东西,能够让所有的心灵都闪出亮光。她找到了么?自己成为光了么?不能,除了自己,她仍旧不能使任何东西发亮。而她的出现,却可能使一些人难堪,比如刘凯,比如许小晴。其实他们都是好人,她知道,所有当年那些站到了姜倩身边去的,本质都是好的,使有了那些行为的只是人的本能,是人对于幸福的渴望。那时,姜倩的办公室在报社五楼,而那几乎可以说是与她彼此为心上人的执行副总编汪洋的领地。

那些人,他们没有想到有一天,当汪洋消失了,姜倩从大楼最高一层回到她原来的地方,这时,她会拥有光的特质。

她庆幸自己把自己走成了光。

忽然不想看见姜倩了,重新成为报社一楼校对室里一名工人的姜倩,会使眼睛伤感。

也就是在这时刻,她顿悟,怎样的情况下,光才会成为一种力量。

于是,毅然转头,朝向火车站广场,那是通往乌兰布通草原的长途汽车起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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