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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篇小说 零房租(鲁敏)(2)

“是啊,最近一直加班……头儿对我很器重……刚买了双新靴子……嗯,我正在准备考会计证……杆子又出差了,这次是出国呢,要去很久。”小雅用手拧着饼干屑,把它们拧得粉碎,一边信口开河。妈妈在那边急迫地嗯嗯着,满意地叹息,有时追问一些无意义的细节,一边穿插着别忘了吃早饭、注意早晚添衣服之类的废话。唉,这样的对话,也许是可以制作成统一格式的录音吧,供无数对长年分离的母与子、父与女之间反复地播放,反正都大同小异,反正这就是他们的亲骨肉关系,既亲热又寒酸,到处都是这个样子的。

胡文伦进到他自己的房间继续做卫生。当然,他一定听到小雅电话了,知道她是胡扯。不过无所谓啦。小雅站起来,转到书柜前,抽出一本,打开,是初三化学,又抽出一本,是高二语文书。如此再三,发现整个书柜里竟然排的都是教科书、或是参考书,书里边角处画满头戴盔甲、身背长枪的小人人,小雅翻到印刷时间推算下,这些“杰作”的作者比她大上五六岁左右。她看得有点发笑,又有点伤心,想起她小时候喜欢画古装女人,画大袖子与水蛇腰。唉,不能想,真不能想这些事啊,那时候,总以为上大学找工作了会多么牛B多么了不起呢。

冷不防胡文伦突然从房间里窜出来,很不客气地从她手里抢走书:“放好放好。不要弄乱。”

有什么稀奇呀,小雅转身往房间走,可胡文伦急忙忙地整理好书,却又想要攀谈似的,紧跟了她两步:“嗳,你这个岁数,现在,都看些什么书呀。”

“我不大看书。有空刷刷微博。”小雅翻翻眼睛。

“……微博。都在玩微博。”大概见小雅的眼神有点不屑,他忙点着头:“我知道的,每个人每时每刻做什么想什么,都可以告诉所有的人。”

“差不多吧。”小雅敷衍道,一边准备出门。她的微博原先有12个粉丝,现在变成11个,她把杆子拉黑了。她关注的则有1054个。实际上,她有点仇恨微博,它那么那么的火热,反而越看越让她浑身发凉,孤独得血液都快冻住了,好像被扔在了北极。

出门时回头看看,胡文伦仍倚着书柜,半张着嘴,显出既向往又有点迷惑的样子。

因为不挑不拣,小雅很快接到一份超市促销的短期工,推销多维快冲麦片,与另外两个姑娘倒班,轮流在西城区的六个超市做活动,上班的时间像是跳格子,完全没个准儿,有时早上六点就走了,有时睡个大半天,有时晚上十点多才到家。她想,在胡文伦看来,自己大概像个女鬼一样地出没无常吧。

而他本人的作息,则像个机械齿轮模子,到几点了就咔嚓一声,把他往前推一步。他每日所有的吃喝拉撒都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发生。牙膏、毛巾永远用一个牌子。电视只看卡通世界。星期一吃青菜,星期二土豆,星期三南瓜,星期四杂粮。每周前三天穿青色套头衫,后三天穿灰色长袖,而星期天,他则会套上一身明显嫌大的、磨损得很厉害的旧运动服。看看,人老了就是刻板而古怪。

同样古怪的是,不论做什么事,他都会嘟囔着旁白一番:我小个便。我吃根香蕉。我洗澡去了。甚至包括起身、坐下等等,像在做直播解说,总要交代、知会一下。开始几天,小雅在房里听见,都会急忙跑出来应承,却见胡文伦自顾耷着眼皮并不理会,见她突然出现,反而有些恼怒,嘴唇张在半空中停半秒后,又固执地把他的自我预告重说一遍。小雅后来也想通了,就当他是在做一个粉丝为零的微信吧,跟她也是差不多的。

他那枯树皮般的面具脸,小雅现在已经很习惯了,知道这是帕金森症的症相,不过,这影响到她对他的态度,她跟他讲话总是相当简漫,甚至有点故意的刺激他,想逼他快点露底。毫无疑问,这位胡文伦老先生必有哪里变态,只不知具体是哪一种花样。她真是巴望他快点发作,像硫酸一样赶紧地倒入她这本就腐蚀的生活吧。

有时候,很晚了,小雅从超市回家,手里提着快要过期的打折面包、买一赠一的酸奶,三步并做两步地爬上堆满旧物的楼梯,走得还挺欢快,可是,另一个自己却沮丧得真想一下子瘫到地上去,如被踩死的虫子那样滚动着抽搐——她清楚,这样一天天装模作样地打着零工,也知道饿,也吃吃喝喝,夜里也做梦,偶尔还涂点唇膏,可这晃荡荡没有根没有叶子更没有花的日子算个什么!随时都可以啪地一下折断扔到楼下。

3

大约到小雅住进来的第三周,星期日,她有半天的休息。胡文伦终于算是现出点儿原形了,可惜,一点新意都没有——他偷看小雅睡觉。

她突然醒来,从一个梦中,这个狗屁的梦里,她抽疯似的跟一个男人好上了,那男人连脸都看不清,只是一边挖着鼻孔一边嘻笑着跟她表白,小雅则感激涕零地拼命点头表示接受。然后,她醒了。她没有立刻睁眼,而是先听声音,听胡文伦在外面的动静。照以往的经验,他若哼哼着在刷牙,那才凌晨五点半。他艰难地起身一边宣布他要大便,那就是六点一刻。要是他在放水洗衣服了,那就快九点了。

小雅仔细听了听,莫非才半夜,怎么那么静啊,不对,不是静,是怪。她把眼睛张出一点点缝,像房间的小门缝儿一样。她小时候常这样,妈妈发现不了,发现了也不生气,反而很高兴:呀,睫毛真浓啊,咱姑娘长大了一定会漂亮的。是啊,可能也算漂亮了吧,要不然胡文伦不会挑剔地回绝掉前面五个,而让她进了大门,并且最终这样坐在床前、直愣愣地盯着她吧。

穿着旧运动服(星期日服装)、乍一看似乎显得年轻了一些的胡文伦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这在他的日程表中是从来没有过的安排。小雅的第一个反应根本不是怕,而是对时间的困惑,他把这桩事安插在日程表上什么地方呢?

“现在几点?”她完全睁开眼,平淡地问他。她觉得没有理由尖叫,毕竟他只是坐在那里而已,再说,就算刚才她睡着的当儿,也就只有梦里那个挖鼻孔的男人碰过她。

猛然听到小雅问话,胡文伦简直不像是“帕金森”了,他膝盖打直、一下子站起来,手里还拿着鸡毛掸子和抹布,这么说是八点了。这一觉睡得不赖,小雅坐起身,想仔细欣赏胡文伦的表情,当然,他还是没有表情,只是嘴唇有点抖,他开口讲话,甚至有些凛然:“不要误会,不是你想的那样子的。”一边讲一边就僵直地迈着小碎步出去了。

“那是哪样子?”小雅加件外套,紧追着他就往小客厅了。好极了,盖子掀开了。她想起以前看过的日本片,有些老男人偏就喜欢女孩穿过的“新鲜”内衣,有的是喜欢拍点局部小照,有的喜欢看女孩穿丝袜脱丝袜的动作,正事儿反正干不了,就冲这些边边角角的淌淌口水。

胡文伦不理会,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继续四处捣鼓来捣鼓去做着他的卫生。

“您,今年多大了?”小雅客客气气地问,一边拿出牛奶和面包。她把牛奶倒在碗里,像猫一样,伸着舌头舔着,发出叭叭的声音,她从小就爱这样,妈妈老说她是馋猫投胎,后来跟小杆同居,他却总嫌这吃相难看。胡文伦看来也注意到了,他一点点转过身,直愣愣地瞧着小雅,紧紧盯着她伸长的舌头,露出一副惊喜的、贪婪般的样子,但是很难说是不是色情的那种贪婪,莫非他喜欢女孩子的舌头吗。小雅缩回舌头、停下舔奶:“我问您呢,您今年多大了?”

胡文伦倒也不脸红,有点舍不得似的,转回身重新背对着她:“六十二。”真是的,才六十二呀!看他那暮气沉沉、了无生趣的样子,该是七十二才对。也许人老到一个程度,都差不多吧。小雅曾远远看见他房间里有张放大的黑白照,应当是亡妻吧,可能去世已久,模模糊糊不太清楚。想想他这么孤零零的,就算有点变态,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您这身上,是儿子的校服?”

“你怎么知道我有个……儿子?”他继续背对着,可那声音像被火烫了一下似的,皱了起来。

“傻子也看得出。”小雅重新舔起牛奶。房顶的挂历纸飞机不算什么,她还在衣橱顶上发现一只萨克斯,有一阵子,高中男生可流行玩萨克斯了。当然还包括客厅那一书橱的教科书。

“我儿子……真算起来,比你大六岁。以前他在家,跟你一样,早晨起来,总爱半闭眼睛舔牛奶,叭叽叭叽的。”

“现在在哪儿?跟我一样,也离开家了,嗯?”

“现在?经常有人问我这问题呢。”胡文伦轻轻地自语,想了一会,郑重其事地转过身来,沉吟着说:“有可能,是在西昌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做科研,那里有规定,不能回来探亲。还有一个可能,他到新西兰留学了,然后就定居在那边,都找女朋友结婚了。你看我儿子是哪样?”

这话怎么理解啊,他们音讯不通到这个地步?小雅看看他,觉得他胳膊和腿都短了几分似的,或是螺丝扭错了,哪里有点不对劲。他也瞪着小雅,死死瞪着她的嘴,好像她的答案就是一个重要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正会决定他儿子的真实命运。

小雅没有替他选。她冷不丁突然走神了,又想到了妈。就算每周一个电话,她们其实也是音讯不通的,她不知道小雅到底算是在广告公司打字、倒茶呢,还是在超市里请人品尝美味多维麦片;是在跟杆子谈婚论嫁呢还是寄居在一个变态老头的洞穴里。这样的事情,真不能怪谁,道理也简单,爹娘老子的,不都是一个孩子嘛,总得“出去混”的,混得好自是好、年年荣归故里,反之就不大好交代、索性就不交代、则近乎生死两茫茫。所以小雅十二万分地理解胡文伦的儿子——说不定,他现在也困在某个潦倒的角落里吧,这老头儿还幻想得那么美!

“你说我儿子哪一样好些?”胡文伦不甘罢休,还在盯着她问呢。他已经把掸子抹布什么的整整齐齐放到一边,人端正地坐下来,好像这是个大可以长谈一番的话题。

“那就西昌吧。”小雅一挥手说,“飞船升天什么的,直播镜头不是会扫一扫科研人员嘛,说不定你还能从电视上看到他几眼。”

“从电视上看到他……”胡文伦慢慢地重复着这句话,平板的脸仍然像蜡像般纹丝不动,可是真奇怪,小雅看着他,分明感到他整张脸像起了油锅似的,能听到“滋拉”一响,五官扭转成一团,他胆怯般地把目光移到电视上,电视套着罩子呢,他却活像是真看到他儿子似的,眼睛惊慌地一下子弹开去。

小雅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想要他谈这个:“其实我可以理解的,您刚才,在我床前看我。”

胡文伦低下头,好一会儿,都那样低着头,小雅也不吭声,只等。他重新抬头,那张纹丝不动的老脸,悲哀得真像要流淌下来似的,连小雅都看得怔住了。也许她不该这么紧盯着不放。

“我很想我儿子。”他语调很谨慎,好像在对法官呈堂证供。他把运动裤上的褶子抹平:“这个,是我儿子的校服,13中的。以前老伴还在的时候,她不肯我穿儿子的衣服,一穿就要吵架。她一走也就没人管我了,不过得省着点,我只到星期天才穿一下。穿上他的校服,我心里似乎好过多了,就好像,他在我边上儿似的。”胡文伦有些害羞般地一笑:“我刚才其实没有看着你,我在看我儿子,他小时候,就赖在被窝里,每天早上都是我喊他起来。真的,我刚才真是在床上看到他了。”

小雅有点想笑。虽然他说得那么可怜,可她还是想笑——胡说什么呢,他这样就能看出他儿子来?

胡文伦站起来,走到房间里,不知从哪里抱出个铁皮盒子,原先是装饼干的,他怪小心地打开,里面是一堆看不清眉眼但仍然神气活现的小锡兵,略有点风化,边边角角的已经钝了。“这也是我儿子的,每天晚上我都摸摸他们。小时候,他也是放在床头,每天睡前都玩上一通。”他把手在房子里四处指了指:“这里,每样东西,都跟他当时离开家时一模一样。他要回来的话,都会熟悉得不得了。你看,连那个高压水瓶,坏了有八年了,我都没有挪,还摆在原来的地方,他小时候,个子刚能够得着水瓶,就会替我倒水啦。”他态度庄重地拿起沙发边上的台历本,颇为自豪似的:“包括这个,都还是他离家时那一年用的,我没有换过。”原来是这样,小雅记起来了,怪不得她刚来那天发觉日期不对。唉,这老家伙,没治了。

“不,有样东西,变了。”小雅不客气地插嘴。

“什么?是什么?”胡文伦惊慌了,可怜巴巴地四处看。

“多少年了,你不见他?”

“十一年零三个月。”他嘴里机械地答,继续往房里四处打量,明显有点焦躁起来,小雅简直担心他会不会马上发起疯来把她撕碎。不过那也没关系,她不会怪他。

“你自己啊,你变得不一样了!你看你都干巴成这样、僵硬成这样,估计你儿子回来会认不出来的。十一年呢,也真够意思的。”小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刻薄。可能是胡文伦刚才的话让她心里突然好一阵不舒服。她想起毕业后难得的几次回老家,每次回去后都十分沮丧、甚至脾气都变爆了:家里一切都那么丑、旧,灰蒙蒙的,尤其是妈妈,她又瘪又矮,讨好般地总围着她转,她一见妈妈那样就很想发火。

“我?我?他会认不出我?”胡文伦简直像要喊出来似的,他迈着帕金森的小碎步走到卫生间去,前倾着身子像女人似的把脸贴到镜子上,语气斩钉截铁,“不会的。我跟你说,我每天都跟我儿子说话呢,我每样事都告诉他,我戴老花镜了,我拔牙了,我头发秃了,我血压有点高了,我连每顿吃什么、每天穿什么都跟他说的。他就像在我旁边一样,绝不可能认不出我的。”他自欺欺人地离开镜子,坚持着他的乐观:“你不要乱讲,他可是我儿子哎。好了,君君啊,我要洗衣服去了。”到这最后一句话,他已经恢复了平常的调子,一边按部就班地放水泡起他的老头衫——小雅看看挂钟,的确是到洗衣时间了。

哦,原来他每天那些嘟嘟囔囔的是跟他儿子、一个叫君君的,在说话、做微博直播呢。小雅仰脖子把牛奶喝光:这早饭算是吃完了,谈话也草草收场,明明他是有破绽在她手里,怎么绕来绕去都是谈他儿子?

4

小雅的手机从来不响,卖保险的或打错的也没有,偶尔只有促销代理那边通知她调班什么的。翻看QQ或私信,也总是一片空白,孤独就像石子,在无边的日子里踢来踢去,连个回声都没有,有时她真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存活于这人间。

了不起的是,她仍坚持每周一次往家里挂电话,她把房间门关上,事先想好各种台词与语调,装得不耐烦的、哼哼叽叽的。妈妈也真是好糊弄,这就是了不起的被红布蒙上的母爱吧,对自己的孩子总有一种痴心而固执的崇拜似的。也好,能让她高兴一天算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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