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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借尸还魂(1)

爆料

外面的太阳毒辣,晒得楼下的小狗伸出舌头躲在树荫下,窗台上的富贵竹低头看着花盆里的小蛋壳。大华周报主编室里的冷气嘶嘶地响着,而严旗的眼神更冷,作为新任的主编,他对实习快满三个月的现场记者兰若若很是不满,皱眉道:“做什么事情都是大大咧咧,看吧,所有的好料都被别家抢了,你再不挖点儿有特色的那就去别家报社上班吧!”

隔壁办公桌娱乐版小编刘茜递过来一杯奶茶:“怎么,我们的高材生又挨训了?我看你该去拜拜神才好。”

严旗在办公室算是女编杀手,除了娱乐版,还有一大堆各版女编辑喜欢他,平头配上黑框眼镜,冷漠的眼神和上翘的嘴唇,每天穿的衬衣颜色都成了这帮花痴午饭后的讨论内容。

兰若若刚走到办公室门口,桌上的市民爆料电话就铃铃铃响起来,但愿这次是个有价值的料,刚接完电话,她像疯了似的往外冲,娱乐小编大喊:“你的相机!”

大家已经见惯不惯,无人搭理她。电话是一个老头儿打来的,说城西郊区路口有个悬挂的广告牌突然从高空掉下,砸伤了人,希望记者马上过去。

兰若若没有想到自己到的比120还早很多,打车后又步行了半个小时才到事故现场。周围都是山路,一个偌大的某山寨手机广告的大牌子几乎把那长发短裙女孩儿压成半截,腹部的肠子露在外面散发着莫名的味道,鲜血在她的身下渐渐漫延成一滩,她的脸因为失血已经变得苍白,在地上微弱地呻吟着:“电话……救命……电话……”

兰若若赶紧召集几个打着赤膊的壮汉一起把广告牌移开,周围的人却无动于衷,有个八字胡的男人竟然笑嘻嘻道:“小姐,你给多少钱啊!”

死亡的味道越来越浓,女孩儿手伸出来,想拿口袋里的电话,兰若若赶紧递给她,颤抖地说:“别着急,救护车马上就来。”

那女孩儿拨通了号码,小声对电话里的人说:“我现在有事不能赴约,你不要等我,记得我爱你。”

时间一点点过去,聚集的人越来越多,除了兰若若,谁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女孩儿的眼睛鼓得很大,呆呆地看着蓝色天空中刺眼的太阳。有几只苍蝇停在她的鼻尖,绿色的大头苍蝇,兰若若紧紧握住这女孩的手,虽然是夏天,但她的手已经冰凉——接近死人的温度,兰若若干脆趴在滚烫的晒干的泥地上,在那女孩儿耳边陪她说话:“坚持,坚持,你还有家人,不能睡啊!”

那女孩儿听到“家人”两个字,勉强笑了笑,流出一行眼泪……

回来的时候发现相机还放在桌上,严旗又在对自己招手,兰若若到了他的跟前,听他说跟上次犯错一样的话,当听到这个月工资扣百分之十这句话时,兰若若好像也没什么心疼的感觉。

想起今天死在医院的那个女孩儿,心里忽然升了起一阵凉意,难道九年前的诅咒正在应验——“我要死了,但你也休想得到他!”童若真用最后的力气用鲜血淋漓的手在兰若若脸上抓了一道尖锐的痕迹……

回忆

终于可以在大二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了,兰若若那时候很傻很天真,参加了学校的自行车俱乐部,不为别的,只为了招募成员里的那个很高很帅的叫李树的男生。

集中训练时,李树无语了,这学期第一个报名参加自行车俱乐部的兰若若竟然不会骑自行车,得帮忙扶着后座,她还骑得歪歪扭扭。

童若真就不同,冲刺斜坡动作很干脆,仰起头喝矿泉水时,水珠沿着脖子一路淌下,俱乐部的男生都很喜欢童若真。这时候她总是带着骄傲而神经质的眼神看着畏畏缩缩的兰若若。

学校的八卦消息很多,其中有一条是关于他们的:童若真是李树的现任女友,但濒临分手。

兰若若虽然小心回避,但总是免不了摔跤,膝盖青一块紫一块。那次去华银山搞活动,排在最后的她摔得不轻,手掌擦破皮,李树用应急包里的纱布拿着兰若若的手开始包扎。

童若真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身后,冷冷地看着:“你的伤不要紧吧?”

兰若若抬头迎见她的目光,觉得尴尬。

李树却不:“不如你骑车先走。”他的手掌心里,放着另外一双颤抖的手。

当年的爱,像洒满阳光的空气,透明而纯净,如果不是那场意外,现在的自己,大概是另外的人生。兰若若坐在办公室看窗外的黑暗一点点吞噬仅有的夕阳。

大三那年,童若真在跟李树分手后,对每个追求他的男生都很热情,追求她的男生更多了,传说她的内衣带很松,很容易解开。童若真骑着自行车跟不同的男生频繁地出现在兰若若和李树面前,像个小孩儿一样对旧玩具炫耀着自己的新玩具。

兰若若总是内疚:“我对不起她。”

李树沉着脸:“与你无关,她是个疯子,高中时候就是这样。”

高中时,童若真给李树写过一封血书,上面只有一行字:“我要跟你考同一所大学。”

他躲着她,她却紧追不舍,他们两个的母亲十分要好,一个是店里帮忙洗碗的,另一个是靠给人家缝补裤脚衣边赚钱。

当然,每个青梅竹马的开头都有可能结局是劳燕分飞。

兰若若的恋情公开后一个星期,晚饭后李树照例送她回宿舍,看见床上放着新鲜死去的老鼠,被烤焦的猫尸,还有一叠交通事故现场的尸体照片。最后一张是一个穿着白裙女人被一个撞倒的大铁牌腰截成两段的样子。

兰若若吐了。

最后离开宿舍的那个女生从蚊帐里探出头说,下午童若真曾经来找过兰若若。

李树看着那些照片和动物尸体,疯狂地往门外扔,然后冲到楼上童若真的宿舍,揍了她一顿,兰若若的眼圈红了,拉住李树:“算了,她并没有害我,也许,是我对不起她在先。”

童若真躲在宿舍角落,怯怯地看着他们,小声道:“是我,是我,求你们,不要告诉我妈我们分手了,我求求你们。”

李树余怒未消,拿出电话打那个熟悉的号码:“阿姨,她发病了,我不可能再给她机会,实话告诉你,我们分手已经半年了。以后我也不想再去你家,请你不要再提结婚的事情了。”

童若真慢慢站起来,嘿嘿笑了两声,从李树身边走过,拍了拍他的肩膀,慢慢地。

楼很高,身体很轻,声音很响,大家都来看,总有一天,死的人是我们自己。

兰若若牵着她的手,眼泪夺眶而出。

“我要死了,但你也休想得到他。”童若真用最后的力气挣扎着用手在兰若若脸上抓了五条尖锐的痕迹……

兰若若再也不敢骑自行车,为了方便,老妈把自己的小车当生日礼物送给了她,李树考了驾照,俱乐部也解散了。每个人都说,晚上骑自行车时,即使觉得车忽然变得很沉也不要往后座看,童若真就坐在后面流着泪悬着腿,盯着你的后脑勺。

毕业前,兰若若跟宿舍最好的姐们痛哭了一场,兰若若说:“我只是叫你小小地搞一下,你搞那么狠,人都被你搞死了。”

诅咒

白天的报社就像个蚂蚁窝,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小空格里忙忙碌碌,码字的头也不抬,校对的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贴到那些密密麻麻的稿子上,直到晚上才安静下来。兰若若端着一碗在楼下买的红油馄饨,心情沮丧,这个月市民爆料专栏又不合格,上次广告牌砸人事件本来算是个好料,结果自己光顾着救人忘记拍照发稿,结果那女孩儿死在医院不说,回来又被严旗一顿臭骂。

这一周她的市民热线接到的大部分都是些猫走失、狗咬人之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与其一个人回家听老妈唠叨,不如叫个外卖赖在单位里写稿舒服,凉快又安静。

QQ邮箱弹出窗口提示有新的邮件,却没有主题。不知道是不是李树的来信,要是早知道毕业后要分手,当年也不会害童若真搭上一条命。老妈嫌弃他大学刚毕业什么也没有,老家在农村怕他以后是个凤凰男所以坚决反对。没想到李树竟然也没坚持下去,一气之下八年都没有再联络。

打开邮件,兰若若冷汗直冒,是一周前那个被广告牌压死的女孩儿站着的照片,长发短裙,满脸鲜血,邮件只有一行红字:“一个月之内你必遭血光之灾,轻则断手缺脚,重则家破人亡,除非你能结婚。”

这张照片很熟悉。

这世道还有逼人结婚这样的事?兰若若惊吓过后又有点儿诧异,研究生毕业后换了七八个工作,已经三十一岁的她要想找到一个自己百分之百满意的男人比走在大街上被原子弹击中的几率还小,她又下意识地瞄了眼电脑,照片里的女孩儿仿佛眼睛慢慢睁开看着自己笑。

童若真?兰若若赶紧关电脑,同事都下班了,办公室空荡荡的,可总觉得身后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看。

回到家,父母早就睡了。窗外有“哗啦啦”的声音,兰若若闭上眼睛不敢睁开。

第二天上班,又被叫去主编室,这次不知道又要因为什么挨骂,兰若若忐忑不安地进去,严旗却破天荒地给了个笑脸,扬了扬手中的表格:“今天是你转正的日子?”

兰若若使劲点点头,现场版块现在基本上已经熟悉,实习期也满了,只等着主编大人的一个签名,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在报社做个正式的记者了。

“我们结婚好吗?我觉得我们很适合。”严旗一边喝咖啡一边漫不经心说道。

“啊,很适合?你雷到我了。”兰若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主编大人一定是鬼附身,他可从来没给过自己好脸色看,虽然是个单身汉,人长得也不赖,但自己喜欢的绝非不苟言笑的类型,荒谬的是他怎么可以突然对一个女下属求婚,这不是闹剧是什么!

从主编室里出来,周围的人司空见惯,一般兰若若出来都是这样耷拉着头,跟平时没什么特别。

门口保安打可视对讲上来,说楼下有一束玫瑰花请兰若若小姐查收,兰若若从窗口望下,只见花不见人,朝保安点了点头。

报社办公楼下就是个咖啡厅,请送花的人坐下。那人看起来很高大,鼻子也很挺,说话声音带有浓重的磁性:“兰若若小姐,我非常仰慕你的才华,我在报纸上读过你的文章,作为你的热心读者,我向你求婚。我家境还好,以后你可以不用出来工作。”

兰若若还没从主编求婚的噩梦中醒来,接下来又来一阵眩晕:“谁让你这样做的,你是不是疯了?对了,先生你能把你的墨镜摘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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