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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千尺湖

心里也不敢有别的想法,埋头很小心的吃着东西,碗里没东西了也不敢动,完全吃的是白米饭。一旁的俊儒十分纳闷,难道军营里的人只吃白饭吗?不吃菜,还有糕点,完全没见李邦这个跟班吃,连筷子都没出过碗边。俊儒当然没在意左必护和几个统领说的什么军事上的事,只是看了几眼左必护的妻子碧玉和李邦,碧玉则是两眼有神的听着男人们说的打仗,头脑里在想着。女人的心是细的,有时候一个成功的男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身后的女人。

俊儒大概吃饱了,问道:“李邦你为什么不吃糕点和菜啊!你们军营不准吃菜的吗?”听到俊儒这么说,连忙反应过来答道:“我早上已经吃过一次了。”“你就这样的胆子,还想加入第一卫团的骑兵,我看你还是当我的跟班实在的多。”俊儒笑道。

酒鬼瞄了一眼李邦说道:“非也,非也,像他这一样的人,必是舍生忘死之人。”“哦,我可不这么认为,我看他胆小如鼠。可不是酒鬼你说的那种人。”黑纱娘伍姿也端看了李邦一眼。

于是这些统领放下了讨论的军事问题,来争这个李邦是否是个有勇气的人,弄得李邦开不得声,俊儒也没有料到的情况。还有碧玉完全想到这些打仗杀人不眨眼的人,居然这个时候这么幼稚,不过看着自己男人冷静而没加入那讨论和争讨的问题中去,还是有点小高兴。

最后的结果是说到了秋天美不美,完全无理可遁,至于李邦到底是怎么样的才没有人在意。只要不危害到俊儒的存在,他们都是很放心的。

秋天的太阳天还是有点热,酒鬼又多喝了几口酒,来到了李居然征兵的地方,的确是满满当当的都是人,有高有壮的,矮胖各不一,大多都偏瘦。

温热的阳光,落在秋叶上反而不是很抢眼,那满山的黄叶一大片甚是很美,很黄很灿。

“你们所有人都站好,从高到矮的站好,你们自己站好。你们想加入我的骑兵的就站在我面前,都笔笔直直的站好。”很多人都听说过史莫用二千人大破这一地之候的吉连候的十万大军,这当中有部分吹嘘。听到史莫这么说一窝蜂一般的很快就站好了,这些都是从附近各地来的。差不多有上万人,不过征兵的地方本来是吉候驻军的营地,容下这些人还是很轻松的。

几乎所有人都站好了,还有些在一旁观望,因为没有自信,干脆就不去了。

阳光不算毒辣,环境很温和。所有人都能站住。

“你们会骑马吗?不会骑马的就退出去。”史莫严声说道。

这个时候有不少人退出去了,大慨只有八千人了,其中还是有滥竽充数的人。

“如果现在退出可以拿到一两银子。等下还有更谨苛刻的考核。”一两银子算多的了,可以吃上十几个馒头了。刚刚退出去的人都隐隐有些后悔了。要是没急着退出还可以得一两银子。这时候又有几百人退出。都到李居然的士兵那去领了钱走人。也有不少留下来继续看的。

“现在,退出可以得到十两。”史莫又说道。这个时候退出去的只有数十人。前面的人想后悔都不行了。

“每人去穿一件盔甲。然后再集和。”听完后,又麻烦李居然的人将几千套盔甲发下去,费了老半天劲。

都穿好后又集合了。

“你们穿着这盔甲给我沿着这军营跑三圈,跑完的就可以加入,没跑完的就走人。今晚的伙食费我还是会包你们所有人的。”“开始跑。”史莫旁边的副官喊道。

防止有人作假,分成几批跑,当然还安排了不少人监督。

这军营也不小,一圈也就五千米多。跑得慢的直接就被拉了出去。

到最后只挑得三千多好汉,身板结实,看上去就是阳气十足。

这个时候己是天黑,有的又没得银子,不过得了一餐饭也是不错。觉得这支军队不错。这名声也传出去了。

夜的魉魅就来临大地,秋天昏黄的叶也变黑了,乃然是无法抵挡上天的颜色,白天的太阳是为了让万物展现它的美,晚上的夜则是为了收起这万千秀色,免忧得世人无法入睡。

来当兵的也睡在了军营,没当上的也就走了。

这也是史莫一向的原则,宁缺勿滥。酒也如此,人也一样。这大概是他能打胜仗的原因了吧,做事都做到极致,酒已经是酒鬼级别,打仗曾是大将军,挑人也是一而再三的考验。

第二天起来,号角声响起,所有的新军在太阳还没有出来就集和在了营地,酒鬼的骑军也集和好了。

“你们都去拿上武器,现在我要带你去真真试胆,还去带你们找你们的坐骑。给你们一盏茶的功夫去拿兵器。”所有人听完都乱得急急忙去找兵器,什么兵器都拿到,显得杂七杂八的,史莫的骑兵有的都忍不住笑了,不过酒鬼可没心笑,也没空去看。

“直去千尺湖。”史莫说的是马家的地盘,听说那湖边养了不少好马,史莫这才想要去看看。从那里借些马来扩张自己的骑军。

马家的人也一直担心俊儒的护卫军会攻过来,又不敢与之一较锋芒,失了先机,正打算派人和谈。不过史莫却末通知一声就去了,完全不讲客气,有时候人是讲不得客气,越是不怕,别人就越不敢怎么样。

俊儒的房子里发出一声出叹。

“如果我要是能跟史统领去千尺湖,说不定可以挑一匹良驹。到时候骑着高大威猛的马走在街道上,王子陛下你说多好啊!”李邦感慨良多的说道。

“呵呵,那是,我今天带你去做的事,保让你忘记骑马的事。”“王子陛下说的是什么事啊!”俊儒淡淡的一笑道:“那是连你这一生都想不到的事。”“那什么时候做呢!”李邦心里也是引起了好奇的心理,不过自己还是知道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护卫而己,不敢奢求太多。亦不敢说话太过。

“今夜就去。现在就随我到左护卫那去吧!”而俊儒带李邦去处理的事情就是处理吉连府这个世代经商家的财宝。绕过几个弯,转过几条走廊,来到了原本吉连候的卧室,左必护已经在那里等俊儒了,开了机关,突然地板就动了,一条通往地下的密道就出现在眼前。李邦心里的好奇更重了,不过也没出声,俊儒早就下去过的,只是笑了笑看了看一旁的李邦。

“下去吧!”左必护带先进去了,俊儒和李邦紧其后而下去了,还有几个随从。转了两道弯就到了,又在墙上弄了一下,又一块大石门开了,里面闪着金光。

进去后,李邦惊呆了,里面满满当当都是金银财宝,哪怕是三世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心跳都加快了,完全呆住了,这些钱财用十世都用不完啊!嘴里嘟哝了一句:“随便拿一点都够这世的了。”俊儒似乎听见了一般说道:“你看中了什么就拿吧!”“小的没这个念想。”李邦连忙解释道。因为他知道钱是福也同样是祸。

“左叔叔,你说这些财宝怎么处理。”“财言篇有话曰:财,得易于守。以我们现在情况看来,很难随身带这么钱财,或则会引发事端,所以我打算把这些财宝藏起来。”“那不就成了宝藏了,那要不要画个藏宝图啊!”“不用了,俊儒你一个人知道就可以了。”左必护说完这句话,明显的俊儒也想到了一些事情,那就是这次藏这些财宝的人都会死去,只是看了一眼旁边的李邦。

“来人,将这些财宝用箱子装好。”密室外面来了不少人抬了箱子进来。

“俊儒,我们先出去,我已经吩咐了他们,他们知道藏在什么地方。”李邦听完左必护和俊儒的话,心里也打了一个寒颤。虽没明说,但李邦也是聪明之人。

出了密室,李邦完全忘了自己是谁一般,见到了一屋子的财宝,是一个深深的怕字。

“放心,左护卫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可是我的跟班。”俊儒还是十分淡定的,他从小就没有用过钱,所以对钱是不动心的。左必护也是意味深长的叹惜,不知是否是好事。因为这些钱打算留给俊儒以后过平民的生活用的,那样的话,生活也不至于清苦。

“这个送给你,左叔叔,你去送给碧玉阿姨吧,当是我以前对她的不是,虽说是一枚铜戒。”俊儒说完掏出了那枚铜戒递给了左必护。

“你碧玉阿姨会很高兴的,走,去吃晚饭,今天你碧玉阿姨可是亲自下的厨。”“好啊!李邦你也一起跟我去,这次你可记得多吃些菜,不然的话会让左护卫的夫人觉得自己手艺过不去。”左必护看了一眼李邦让李邦混然不适似的,似乎左必护的目光透穿了自己的一切一般。都不敢出声,左必护是想不通俊儒这个从小长大的王子就几天对一个站岗的护卫这么好,倒感觉有点小忌妒。不过也替俊儒感到开心,因为这几天俊儒是快乐的。

晚饭吃得很尽兴,俊儒也和左必护的妻子碧玉对了几道诗。看起来像一家人。

晚饭时分,史莫的大队人马从千尺湖归来,弄了几千匹马和几坛好酒,新加入的新兵也兴致很高,都有自己的马了,不过武器就显得像一群马駥。按史莫的要求是,要么选择长枪,要么选择轻巧的弯刀,如果有力气的就用大刀。马家当然得到了史莫带去的五大箱金银,可不是明抢。

现在骑兵组成有一万之众,因为还从前几天招的人中挑了几千人。就算有这么多也不行。如果没有战斗力,还是白搭,但史莫可也没有时间训练他们,休息一天就要起程前往西山关了,到时候让战争训练他们,还有史莫心里也是十分清楚这一支骑兵会在最近一段时间被覆灭,只是训了下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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