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堆的肉堆放在当院里,满天的苍蝇蚊子轰轰的吵的人心烦。
但是,活还是得干。
能够住在混世魔王的家里,大多也都跟着他上过战场,再次,也都跟着搬运过粮草什么的,所以对处理马匹的什么的都不是太陌生。
军里面处理死掉的马匹什么的大多都是腌制起来,将马匹一匹匹的剁开,在剁成巴掌大小的肉块,厚厚的抹上盐巴,然后找个木桶啊,瓦罐什么的放到里面就行了,一般来说夏天也最少能放上个三四天,要是冬天的话,时间就更长了。
不过现在都进城了,自然不是这么简单随便的处理一下就好了,而且前任的混世魔王,现任的府主还是个好吃上一嘴的,自然处理的方法也就多了许多了。
简单的来说,也就是分成了炖,烤,腌,熏,卤这几类。
其中,炖最简单,洗剥好的马,先分别的都给剁开,然后分成小块,扔到一口装满凉水的大锅里,然后大火的熬,熬到水开后撇去浮沫,在捞起来洗一下,就可以直接扔到另外的一个锅里直接的炖了,看时间再放上适量的大料,盐巴什么的,然后就是不用管它了。
卤的工序也和炖差不多,只不过放的大料什么的更多,配料也更加的精细点而已。
这些东西平时府里也都备的好好的,所以做起来倒是最省事的,加上人手够,三下五除二的就给搞定了。
肉该炖的也炖上了,该卤的也卤上了,两个最浪费时间的算是做好了,然后就该腾出手来做别的了。
接着做的就是腌肉和熏肉了。
同样的肉都给剁好,再抹盐,加上配料(当然,找个配料可是要比军中用的奢华的多,毕竟都进城了吗)然后用个大盆或者大缸装起来,让配料的味道更多的进入肉里面,剩下的也就是以后满满的干了。
就这样处理了大部分的肉后,再剩下的,就是开始准备烤肉了。
这个时候,天色也已经开始暗了下来,也该是喊客人上桌的时候了:“程安,程安……。”
程安原本姓裴,是程咬金的夫人程裴氏随嫁带来的管家,来了后也就随着改叫程安了:“来了来了,老爷,有何吩咐。”
程安刚刚三十多岁,正当年富力强的时候,他啊属于那种家养子,也就是从祖辈就开始在裴家当家仆,也随着裴家的延续,延续了几代人了。因为小时候就显露出一些特质,被裴家从小就特意的选出来加以培养,而后跟着姑娘嫁给了当时的大魔国国王混世魔王程咬金。
毕竟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看人办事什么的都是一套一套的,做的很地道,所以在进城后,随着裴家姑爷程咬金的步步登高,也就随着地位步步登高。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那些大家族,大户人家里面对于人才培养的水平了。
之前在随着大小姐裴翠云嫁到程家的时候,程咬金还只不过是个山匪头子——哪怕那时候的瓦岗寨已经天下闻名了,也只不过是个大点的山寨罢了。
而后,随着大姑爷投唐,被封为上大将军,住所也就成了将军府;
再随着大姑爷跟了秦王李世民,被封宿国公,住的地方也就成了国公府;
而后大姑爷又被外派为使持节康州诸军事、康州刺史的时候,差不多也就算是一地的节度使,一方的诸侯了,只不过是因为没去,所以也就还是住在了长安城里,统领了右二府护军。
之前在山寨的时候,裴安表现的中规中矩,看着是一个好管家的模样,而随着姑爷的步步高升,裴安依然是一副勤勤恳恳,不慌不忙的好管家模样,仿佛随着大姑爷的官职变化所带来的变化,对他来说,都是一样,没什么特别似的。
平日里依然的是那一付恭恭敬敬,勤勤恳恳,不慌不忙的架势——嗯,只是称呼变了一下,从管家升为了大管家,手下也多了从之前的几十,上百,到现在加上大姑爷的食邑三千户,还有府里的家仆,婢女等,手下也算是有着上万的人口了。裴安也还是那一副不慌不忙,勤勤恳恳,恭恭敬敬的模样。
这让程咬金很是满意,也很是得意,娶个媳妇还附送个大管家,这家里家外的,基本上都不用他操心真是太舒服了。
不过也有一点不好——这人太闲了,肚子就长的飞快,跟吹了气似的,老招埋怨。
“程安啊,人都给叫到了没?”抱着自己的草包肚子,程咬金笑呵呵的在院里转着,看着家里一团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的架势,他就是喜欢招呼上一大堆人,大伙一起热热闹闹的吃吃喝喝。
“禀老爷,信是都让人送去了,具体能来几位还不清楚,不过翼国公秦二爷已经到了,吴国公尉迟公不在家,倒是他的两位夫人也携公子到了,还有卫公李二爷夫妇俩……。”跟在大姑爷的身后亦步亦趋,程安一板一眼的向大姑爷做着禀告,虽然他也知道,自己家的这个大姑爷并不喜欢这样。
果然,还没说两句呢,那边就不耐烦了:“得了得了,别这个公那个爵的了,你说了我也记不住。”
程咬金一脸的麻烦:“你就说吧,到底是谁谁谁来了就好,其他的,说再多也记不住。”
“公爷,这不大合适啊。”程安有些为难。
“有什么不合适的,不就是有了点好东西,喊大家一块搓一顿呗,谁有空谁来呗。”程咬金腆着个大肚子,摇头晃脑的看着周围伙头们的准备,看着没人注意,伸手从炖锅里掂了块热气腾腾的炖肉,呼呼的吹着往嘴里塞:“这么好吃的东西,不来又不是我吃亏。”
“唉,姑爷哎,我说……。”程安跟在后面,急三火四的想挡着前面的姑爷,却也晚了,只好哭笑不得的跌了跌脚:“我说姑爷唉,您现在好歹也是个国公了,好歹也要注意点身份吧,你这样做,可是有点……唉。”
“唉什么唉,我在自己家吃点好的还招谁惹谁了了,国公国公,国公就不能吃点好吃的啦,真是,这还是不是在我自己的家啊,连吃点东西都要管,我说,你们是不是就拿我这个家主放哪儿当摆设啊。”程咬金的大嘴一撇,满脸的不忿:“就算是个要饭的,到门口也多少要给点吧,我这个家主吃点东西还要唠唠叨叨的,那不是连个讨饭的都不如了。”
这话说的,程安直接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自家的国公爷都拿自己和讨饭的比了,他还能说点什么呢?
只是,眼看着自家的姑爷还没有吃完嘴里的,又向着炖肉的锅里伸出了手,他又实在是不得不说:“……。”
“谁连个讨饭的都不如啊,怎么现在还有讨饭的能讨到国公府里面来了?”突然响起的声音清脆爽朗,脆亮亮的,让人一听呢,就知道这是个敞亮人。
不过这个声音听在正在偷吃的程咬金耳朵里可不是那么回事,刚刚从炖锅里掂起一块肉的他仿佛突然感觉到烫似的,掂着肉的手一抖,一下子把掂起来的哪块肉给扔了半天高。
手忙脚乱的最终将哪块抛起来的肉给拍回炖锅,老程一脸讪讪的回头:“啊哈哈,娘子来了哈,啊,你来了,那个,啊我就是看看,看看他们准备好了没,啊,就是看看,看看。”
哪块出锅旅游了一番的骨头虽然跌回了自己应该待的地方,却依然一副不甘心的模样,高高的蹲踞在其他骨头上面,仿佛要回答先生问题的好学生一样,仿佛就要大叫出‘我就在这儿,就是我’的模样,着实显眼。
老程咬咬牙,又伸出了手指头,悄悄的的将哪块肉块轻轻地向下压了压。
嗯,妥了,哪块肉还是扛不住暴力的压迫,乖乖的缩回了不断泛出沸腾的泡沫的汤锅。
一只手掂住了程咬金即将缩回去的手,举到面前,拿着一块锦帕,仔仔细细的擦掉程咬金手上的油渍:“夫君哪,你可要小心了,虽然说有着这汤锅的沸水煮着,这肉吃了倒不至于会让人得病,可是这沸水,可不比那油锅里的热醋,伸手下去可是真的会烫坏手指的,虽然说夫君也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夫君的手指也算是皮粗肉燥,寻常的刀剑也难伤分毫,可这烫伤可不比刀剑,这可是无惧这表皮的厚薄的,反倒是会因为夫君手上的厚皮太多,难以及时知晓冷热,会更容易被烫伤。如果夫君因为一口吃食而不慎烫伤手指,且不说臣妾要被落个持家不严的罪名,但是后院婆母那儿都要被好一番埋怨,说不得,还要被婆母怪罪,赐罚家法……。”
“好好好,此番都是为夫的错,都是为夫嘴馋,不能自制,劳娘子挂心,为夫在此赔礼,望娘子不要多心……嗯那啥,程安,你说是有客人来了啊,啊好好,让他们稍待,我马上就去,嗯,那啥,夫人,前面来客人了,为夫前去待客,后院庖厨之事,皆托付与夫人,程安,还不前面带路,老让贵客久待是怎么回身,走,那个夫人啊,为夫先行去了,此番一干事等皆劳烦夫人,辛苦,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