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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读者长评1

感谢我们的【曦璐】宝贝再一次带来的长评,很可惜老是被书评系统吞,所以我就过来发章节了,怎么说也是心意。

有准备长评的在发布前一定要复制好,以防被吞,发两次如果还是被吞就加我QQ:1625687277,申请我发章节。

这个长评和部分精品书评我是要上传空间相册的,所以还是希望大家踊跃一点哈。

最后我在唠叨一句【曦璐】是我的读者更是一位作者,希望大家没事可以去支持下她的作品。

《EXO之爱在你身边》目前更新到104章,前面写的像流水账,后面越写越好。

《EXO之逝去的时光》目前更新到5章,是新书,给人感觉还不错。

总之也希望大家去支持一下她,么么。

——————

咳咳,大家好,我又来给缪缪长评了,我他妈就不信了!我的评论字数超不过别人,啊啊啊!缪缪,我爱你啊,咳咳,不是那种爱!好吧,我其实脸皮挺“薄”的,看出来了吧,嗯,怪害羞的。

还是言归正传吧,在不知不觉中,缪缪的小说《鹿晗:我的最佳男友》也终于完结了,首先,我先来恭喜一下缪缪,记得缪缪刚写这篇文的时候是二月份,我记得好像是2月13日吧,缪缪的这本《鹿晗:我的最佳男友》与我们见面了,很棒的一本小说呢,不过,第一眼看这本小说我并没有被它所吸引,比起这本,我认为《鹿晗:鹿鹿晗晗争夺战》更加的好看,所以呢,我就直接无视了这本小说。

后来呢,那段时间可以实在是闹书荒吧,就觉得反正都是缪缪写的,应该都差不多吧,所以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点进去,看了。结果!本以为不会好看的小说,越看越着迷。宝宝表示,不愧是缪缪【笑抽】好了好了,不能这么夸缪缪,她会骄傲的,嘿嘿!咳咳,缪缪应该不会抽我吧。

不管怎么说,缪缪这六个多月来的努力我是看到了,每一章都聚集了缪缪的心血。

其实吧,当一个作者很容易,你只要随便在一个网站上发表一个文章你就是一名作者了;可是当好一个作者以及当一个好作者却很难。

缪缪天天都会熬夜更文,能够每天基本上几乎都是5章5章的更,相当于5000+字,5000多字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缪缪只是一个学生,仅仅只是一个学生,她不是什么专职的作家,根本就不需要这么的拼,在群里的很多读者都知道,缪缪有时候更文更的脑子都已经不清了呢,(她应该不会打我吧!)

记得有一次在群里聊天,缪缪她说千和万分不清,嘿嘿,比如说,缪缪每天5000+字,她算成5万+字,4天2万字,她算成20万字。咳咳,你看她,是不是特别敬业!

(严肃脸)当然,这不是什么大事,可是毕竟她不是专职作家不是嘛?诶,所以呢,各位读者们,我们体谅一下缪缪,缪缪也不容易吧,你们认为这年头看个书不容易,可是写个书就很容易了嘛?你们想想啊,你们看一章仅仅只需要五分钟不到的时间,可是写一章就不一样了啊!要几十分钟才能搞定一章呢。

我们要多关心缪缪,缪缪有时候为了小说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及,哪怕是生着病她也依旧坚持着为咱们更文,所以,我们不要在催缪缪了,缪缪已经更文更的很快了,一天五章难道还不好嘛?而且每一张都不会少于1000字呢!还是免费的,这个量恐怕一些专职作家都很难做到的,更何况只是一个写同人小说的呢!你们说对不对?诶,缪缪真拼啊。

熬夜对于很多人来说,真的非常的困难,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认为的,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个样子的,我这个人非常的嗜睡,刚开始我以为缪缪是一个夜猫子,可是,和她接触了之后,才发现,其实缪缪她和我一样,也非常的喜欢睡觉,可是就是因为缪缪她要更文啊。

缪缪说过,她白天更没灵感,晚上更又觉得困【好像差不多就是这样说的吧!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所以只能半夜里更,话虽然这么说,可是第二天缪缪又一个劲儿的喊困【笑抽】

我呢,也经常陪着缪缪更文啊,尽管有的时候会睡着,可我也坚持下来过啊,不过,熬夜于我来说是一个噩梦,更何况像缪缪这一种天天熬夜的人呢?!熬夜对身体真的不好,至于对身体的危害我也就不多说了,不知道的可以到百度上去查,所以啊,我希望缪缪不要再这么的拼下去了,拼命十三郎这个称号真的好听吗?

你的身体要是真的垮了,大家怎么办呢?读者们会担心你哒!所以呢!缪缪,我们以后不要再熬夜了好不好?在这样下去的话,对身体没有好处的,只有坏处。总之不管怎么说呢,我都希望缪缪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让自己生病了啊!并不是没有人关心你的哦!

而且呢,缪缪为了写这本书,为了写好这本小说,比如说楚漓和鹿晗一起去韩国那一次吧,缪缪说她卡文了,根本没有去过韩国,群里的人大家都劝她卡文的话就不要在写了,可是缪缪她总会回我们一句,答应了要五更的,要是不更,积下来就要写更多了,所以她几乎是查遍了所有的资料,为了写那么一章小说,为了了解韩国,宝宝也是醉醉哒!

其实更多的呢!是心疼啦!呃,我真是好人,心最软啦!诶,宝宝又不要脸了【笑抽】

缪缪为了我们其实真的用了很多心,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她,写一本书,不管是每一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作者呕心沥血所得来的结果。

就先拿我自己说说吧,在现实中的我,老师要我写一篇作文,大概四五百字左右吧,可是我呢,对写作文如同上战场,我一个字都不道知如何下笔,更何况是对于一名作者,一名作者写一本小说她可是要写几千字,几万字,几十万字,甚至几百万字的!

我认为写一篇几百字的作文非常的不容易,可是一名好的作者,写几十万字的小说!她更不容易!其实我非常讨厌那些动不动小说写到一半就弃文的作者,你既然写了小说,就要坚持写下去,写到完结!你中途半途而废是什么意思?特么逗我吗?

我真的很感谢缪缪给予大家这么好的一部作品,而且没有放弃它。

缪缪,我喜欢过很多的作者,比如说:夜北,叶非夜,苏小暖等等的一些大神作者,不过他们都是写现代言情和古代言情的作者,而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同人小说的作者,宝宝之所以喜欢你不仅仅是因为你的作品写的真的很好看,可以把读者带入故事中,还是因为缪缪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宝宝喜欢缪缪的性格,性格真的很好呢!而且,缪缪也是一个美人哦!嘿嘿!毕竟,缪美人的称号不是那么容易得来的,必须长得好看啊!对不对!

诶,缪缪啊,说实话第一次看你写鹿晗系列一《鹿晗:鹿鹿晗晗争夺战》的时候,真的,我并没有喜欢上,我向来看小说都是一个字:挑!

再一次看这本小说的时候呢,可以说得上无意间,我也就是心血来潮想看看关于鹿晗的小说,于是再一次找到了你的小说,因为没有喜欢看的,我就再一次看了缪缪的,起初,还没有什么细化看的,可是越到后来呢就越着迷,就是那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了《鹿晗:鹿鹿晗晗争夺战》,然后,缪缪又写了《鹿晗:我的最佳男友》。前面我也说了啊。

讲真的,《鹿晗:我的最佳男友》就这么完结了,真的非常的舍不得,足足六个多月的时间,六个多月前,缪缪发表了这本小说,六个多月后,小说居然就这么完结了,时间过的真快,就仿佛是一眨眼。六个多月,对于我来说说长不长,可是说短呢,那也不短。

写小说的不容易不用说,缪缪的小说缪缪每一章她都倾注了自己的心血,我就搞不懂为什么有一些人会说缪缪的《鹿晗:我的最佳男友》写的烂?

我真的搞不懂,你从哪里看出来缪缪写的烂?缪缪写的烂你就写得好了嘛?我就特么呵呵了,缪缪那么努力写出来的作品到你的眼里。你竟然就用一个“烂”字来回报缪缪嘛?缪缪的努力你知道吗?

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诉你,你不知道,如果你知道的话,你就不会说缪缪的作品写的烂!你说缪缪的作品写的烂,那么我问你,你写的就很好了嘛?你写的就可以是算得上是大神的作品嘛?

如果你算不上,那你就没有资格说缪缪写的烂,你说缪缪写的烂,搞得好像你写的很好,有千万读者似的!缪缪作品写的烂,写的和鹿晗不像,关你屁事,小说就是小说,虚假的!在说了,缪缪也说了,十分里面有六分像就可以了,缪缪哪里把鹿晗写的不像了?

是你自己没有用心再看而已,一个没有用心看的人凭什么在这里说缪缪写的烂?你有什么资格?缪缪那么多读者都没有觉着烂,你就觉得烂,这不是没有用心看是什么呢?

而且,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缪缪不可能写到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地步,就算是那些大神,白金的作家都不可能做的到,你不喜欢可以不看,有人逼着你看了吗?有人拿刀架着你脖子上面强迫你看了吗?要怪就怪你自己手贱!非要点进来看!你要是不想看可以关掉!谁请你看了!

还有的人呢!说缪缪废话太多,这我还真的搞不懂是为什么呢,哪里废话多?我表示现在的人真的是越来越难懂了,当然,我也懒得懂你。

不过我和缪缪也都不明白,你指的是情节还是作者的话,如果情节的话,我也就只能呵呵了,你若是闲情节废话多你就别看了吧,你要缪缪一上来直接就把重点写了,然后直接结局,那看点呢?难道一本小说几十章就草草的完结了,就好看了吗?你这是典型的见不着别人好。

如果是作者的话,那我就想爆粗了,我艹,缪缪这么努力要票票,要书评有错吗?你还嫌废话多!脑残是吧?

当然,除了这些,《鹿晗:我的最佳男友》这么好看的书自然是避免不了抄袭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了两名抄袭的人了,其实吧,你们抄袭也是情有可原的,你们也是看缪缪写的小说好看所以才抄的,不过,不可原谅的是你们抄也就算了,还不标注原著作者的名字,就自称是自己的作品。

我只想说,这样做有意思嘛?你抄的了一时抄的了一世嘛?别人总会发现的,到时候丢脸的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其实吧,说了这么多,想表达的终究还是缪缪的作品写的很精彩,虽说开头有一点小白,但是后面的内容绝对说得上是好看,文章条理清晰,开头引人入胜,每一段文字都吸引着读者往下看,错别字几乎都没有,人物们的性格特征也十分的鲜明。

女主楚漓,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毕竟性格方面和现实中的我很相似,楚漓她是中法混血儿,性格脾气火爆,但是又嫉恶如仇,非常的护短,从不喜爱交朋友的她常常让人觉得难以相处。

至于鹿晗嘛,我的偶像,正是因为他我才看的同人小说,他嘛,亚洲超人气偶像,待人谦逊有礼,懂得感恩,最看重义气,最重要的是对鹿饭们很好,出了名的宠饭。

其实,缪缪文中写的鹿晗和现实中的鹿晗我认为真的没有太大的出入,说不像的,我也真的是无语了。

从2月13日到7月26日,短短半年多的时间,缪缪的小说完结了,我对这本小说也有了感情,可是纵使有太多的不舍也总要说再见的。

缪缪写这本小说的时间是165天,短短165天的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165天不算什么,从第一章追到完结,只用了165天的时间,鹿晗用了7天的时间爱上了楚漓,却等了楚漓三年,两人才终成眷属,而我们见证这一段唯美的爱情却只用了165天的时间,这期间,我们看着楚漓为鹿晗准备了惊喜,看着鹿晗对楚漓告了白......

可是不管怎么说,这本小说终究是完结了,我在这里要感谢一下缪缪,缪缪谢谢你,谢谢你给我及其他读者带来了这么好看的一本小说,谢谢你的坚持,谢谢你的努力,期待以后你的更加好的作品,我在这里承诺,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你都是我最爱的作者。

你是缪滟琼,是你给我们带来了好的作品,你若一直写,我便一直在,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了,从最开始想要写最多的书评想要拿第一什么的到现在为止,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就算是写的再多,也是给缪缪的,我们写长评的初衷,就要要感谢缪缪,谢谢你缪缪,我相信你,你的文笔会越来越好的,不管别人怎么说你,都不要放弃,我们不是为了别人而写,是为了自己!

写作不是写给一个人看的,就算那个人觉得不好,不代表别人觉得不好对吗?

缪缪你也说过好的作品来自别人的意见,你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我相信你,读者相信你,加油!缪缪!最后恭喜缪缪啦!小说完结了呢!总之你的努力我是看见了!别人怎么说管他呢!对不对?加油!!!

唉,人生第一次长评给了缪缪,第二次也给了缪缪,不过这是缪缪应得的哈!差点忘了一件事,喜欢缪缪作品的投票哈!缪缪也不容易,辛辛苦苦写的作品总得有点回报吧!

以后需要长评的话尽管开口,以后只给你写长评,就算宝宝在忙也帮你写!最后插一句,我不和你们比长评字数了,没意思,都是给缪缪的,重要的是心意嘛!还有就是缪缪多注意自己的身体,少熬夜,不耽误更文的,我们不急,读者们也少催,缪缪就算是不更也可能是有事,不代表弃文的哈!

哦,对了,给缪缪投票!投票!投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缪缪很努力了,不投票可对不起缪缪哦!么么哒!

另外剧透一下哈,《鹿晗:鹿鹿晗晗争夺战》我先不管,鹿晗系列三很好看的!大家到时候一定要去看!很精彩的!哈哈哈!缪缪应该不会打我的吧【笑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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