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谢飘飘就是奉命到中原执行送货任务的,她与一个叫黑熊的毒贩子,住在新世纪大酒店里。她万万没想到,来接货的竟是李大勇,被她无意中偷看到。李大勇是瘾君子,她早知道,并不惊奇。一个更令她震惊的是,跟在他背后的竟是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是盛玉琳。她惊呆了,心想,盛玉琳这条毒蛇,她披着医生的外衣,如不除掉,危害极大。一种对中原父老的负罪感油然而生,她决定不顾自己死活报警。可又一想:不行,黑熊就在身边,他会随时断绝毒品供应。如果真的被他发现是她报了警,他会采取更激烈的手段致她于死地的。幸好,黑熊那天来了兴趣,违规欲跟她一起住。沐浴的时候,手机放在床上,她乘机给高洁发了短信息,还不知道她收到没有。她叙述到这里,喘了一口气。郑队长让助手给她一杯水喝,她又继续说:“还好,黑熊没有发现我发了短信息,我跟她回去了。就这样我在那个山洞里又住了几十天,你们就把我解救出来了。”
与此同时,高洁为营救明峰,准备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与她的举动相对应,古城当局正准备起诉王文杰。同时,对高洁采取了威胁手段,企图阻止她举行第二次记者招待会。高洁威武不屈,不怕威胁,不听劝阻,不顾个人安危,招待会如期在古城宾馆大礼堂举行。高洁虽然面容消瘦,但精神健旺,她昂首挺胸走上主席台,声音洪亮的说:“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我丈夫王文杰教授已经被抓几十天了,这完全是警方的欲加之罪。他作为一个科学家,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办自己的公司何罪之有?他在世界公开的杂志上发表文章何罪之有?他坐在家里喝醉了酒,说两句心里话何罪之有?这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我在这里呼吁:还我夫君自由,还一个科学家的自由,还社会以公正!”
有记者问:“高洁女士,您说你丈夫是无辜的,那么,你知道是谁诬告了你丈夫吗?”
“知道,这个人已经被警方缉拿归案,据我所知她是一个毒贩子。”
又一个记者问:“高洁女士,你能指出他的名字吗?既然诬告你丈夫的人是坏人,那么‘警方’为什么会支持他的指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久你们就会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货色了?”
众多记者纷纷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要求高洁回答。就在这时,一队“便衣”匆匆赶来,无理驱赶记者和围观群众。甚至威胁群众说:“如果再不离开,把你们都抓起来。”
引起了群众的极大反感。记者和群众不但不散,反而越聚越多。
就在警察与记者,群众,吵得沸沸扬扬的时候。郑队长分开人群,走进了会场。他在高洁耳边说了几句话。高洁立即跟他走出了会场,登上一辆白色‘公安’小汽车走了。
郑队长正式宣布:“王仁以诽谤他人罪被逮捕,大家散了吧!”
记者和群众纷纷散去。按照一般人的看法,李明峰很快就会回家了。因为诽谤他的人已经伏法,王仁和盛玉琳等人为他罗织的罪名已经不攻自破了。但事情却远没有结束,古城法院对王文杰准备进行审判。高洁大失所望,她听了郑队长的话刚刚放下了的心,又悬了起来。她立即把郭成找来,紧急商量对策。并决定聘请他作为辩护律师,出庭为李明峰辩护。
开庭这天,参加的人不多,只有当事人家属高洁,中原大学派代表十人。审判大厅显得空空落落。审判开始,主审法官宣布把被告带上庭来,到指定位置坐下。公诉人开始起诉,指控他三项罪名。公诉人说:“犯罪嫌疑人王文杰,有下列犯罪嫌疑:第一,犯罪嫌疑人王文杰职业发明细胞还原酶,发明权应归属所在单位。但是,王文杰却据为己有,自己建立文杰药业公司,谋求巨额利润,侵犯了所在单位的知识产权,构成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犯罪嫌疑人王文杰在国际公开会议上发表言论,泄露了细胞还原酶的资料,造成H国抢报专利,给国家和中原大学造成了损失,构成了泄露国家机密罪;第三,犯罪嫌疑人王文杰与张实在一起酗酒,发表攻击领导和国家制度的言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人发言完毕,主审法官问被告:“被告嫌疑人王文杰,你认罪吗?”
“我没有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些罪名全是公诉人强加给我的。”李明峰回答。
他回答后,辩护人要求发言,主审法官允许后,郭成说:“法官先生,我不同意公诉人对我的当事人的无理指控。第一,我的当事人是一位科学家,他和他的同事们发明了细胞还原酶,先后转让了两家公司,得转让费800余万圆,全部归中原大学所有。另外,在转让时,菌种培育和优化工艺没有转让。也就是说,药厂生产产品时,必须从中原大学购买菌种。正常情况下,中原大学每年可收益百万圆以上。我的当事人及其同事们分纹未取,只得到了少量奖励。这说明中原大学已经将该项知识产权以800万圆的代价出卖了,而且,还有长期收入。至于我的当事人创办‘文杰药业公司’是由省高级法院依法判决的,没有侵犯任何人或单位的权益;第二,这第二条指控就更为滑稽可笑,现在这篇论文就在法官和公诉人手里,请法官先生注意,论文中既没有菌种筛选和优化工艺,也没有细胞还原酶生产工艺,机密是怎样泄露出去的呢?第三,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罪名也太大!煽动总得有被煽动对象,就算他说了那些话,也绝构不成煽动罪,因为他没有煽动对象。颠覆国家政权就更是匪夷所思了。我和在座的人都不会相信两个人坐在家里就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所以,我认为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的三项罪名均不能成立。我的发言完了。”
接着公诉人对辩护人的发言进行了批驳说:“我反对辩护人对被告的无罪辩护,第一,由于被告提供的工艺不成熟驼城药厂并没有正常生产,他们只购买了三批菌种就停产了,因此,中原大学并没有得到出售菌种方面的收益;云天公司没有得到被告人提供的工艺,根本就没有投入生产,因此,500万圆的转让费又退回去了。这与辩护人说的情况不符;第二,被告人在文章中泄露了菌种筛选的地点是黄河河底的河泥,树肿的异常细胞,某种鸟喙和爪子的再生细胞。同时,文章还提供了细胞还原酶的精制方法是柱色谱法,这就为H国抢报专利提供了方便,这不是泄露机密吗?第三,被告人与张实在一起,诽谤省委主要领导人朱广是腐败分子徐锡东和魏梦发的黑后台,污蔑我国不是法制国家,是专制政体,权大于法,这不是煽动是什么?攻击国家体制,不是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是什么?带证人!”
吴振华首先被带上来,他还没等法官允许,就像背“顺口溜”一样说:“细胞还原酶是中原大学的知识产权,被王文杰侵占去了,我们不能答应。”
法官喝道:“证人,还没让你说话呢!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你要对自己说的每句话负责,懂吗?”吴振华只好回答一声“是”。
法官问:“你原是总务处副处长,会计科归你管,收到驼城药厂300万圆转让费没有?”
“收到了。”
“收到云天公司500万圆转让费没有?”
“收到了。”
“收到驼城药厂购买菌种费用没有?”
“只收到三批,总计十五万圆。”
“把证人带出去!”
公诉人说:“慢,法官先生,我还有话问证人。”
“请问!”法官说。
“证人,你收到的转让费是否又退回去了?”
“是,云天公司的500万圆退回去了。”吴振华像捞到了救命稻草一样急切的回答。
“云天公司购买菌种没有?”
“没有。”
“还有问题吗?”法官问。
“没有了。这就证明中原大学并没有像辩护人所说的那样得到800多万圆的转让费,也没有出售菌种的百万圆的收益。也就是说,这项知识产权并没有完全转让。”公诉人说。
“带第二证人!”法官说。
相丙勇被带了上法庭,法官说:“你要如实回答,要对你的每句话负责!”
“是。”
“云天公司生产出细胞还原酶了吗?”
“菌种都没复活,哪里能生产出产品!”
“你是被聘请的总工程师,生产不出产品你负什么责任了吗?”
“没有。”
“为什么?”
“因为技术是引进的,按照引进工艺,原原本本操作,复制不出来产品,我是不应该负责的。”
他接着又说:“原原本本执行工艺,还复制不出产品,说明工艺是假的,至少是不成熟的。”
随后证人相丙勇被带出法庭。
法官问:“被告,你为什么把假工艺转让给用户?”
“我根本就不同意转让给云天公司,也没有签字,谁同意转让的,谁签的合同,我一无所知。”
“科研成果是你搞出来的,你当时又是药物研究所所长,合同你不签能成立吗?”
“我不知道。”
公诉人说:“当事人没有签字,说明技术没有转让出去,这些技术就仍然是中原大学的。”
辩护人郭成要求发言,法官允许后,他说:“请允许我的证人出庭。”
“带证人!”法官说。
另一个证人许孟起被带上法庭。
法官问:“中原大学与云天公司转让细胞还原酶合同是你签署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