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岁的尹紫茵回国三年,在本城的律师行业已经小有名气,主攻商业经济方面的诉讼,老公是一名高级软件工程师,美籍华人,在相隔百公里的另一个城市工作,结婚两年了,两人每周聚一次,尹紫茵倒喜欢这种生活方式。
尹紫茵为天明集团打赢过几起重要的案子,都是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比如去年一起商厦出售包租的官司,天明集团开发的海天盛世商厦分割成小单元出售并承诺包租20年,每年按百分之八购款价格返租,但置业主购买后并未收到返点租金,商厦出租率不到二分之一,平均年租金也只相当于购款价百分之三,天明集团面对业主们的起诉,把责任全推给签订包租协议的第三方经纬公司,而经纬公司其实就是草包公司,法人早逃走了,银行账户资金不足万元,业主认为天明集团存在欺诈行为,应该承担返租金责任或退还购房款,尹紫茵认为业主跟天明集团的购房合同和业主跟经纬公司的包租协议为两份合同,前一份合同是符合法律的,并不存在违法行为,而业主们认为没有天明集团承诺返租百分之八,他们当初就不会以那么高的价格购买商铺,尹紫茵认为购房合同中并没有规定必须每年向业主返租百分之八,最终法院判决天明集团不承担法律责任,依法追究经纬公司的责任,而经纬公司既无资金亦无能力。之后天明集团倒是牵线一家商铺管理公司介入,重新定位管理,缓解了大面积不能承租的现象,只是业主们远远得不到预期的收益,天明集团却把原本定位不精准有可能损失惨重的项目做成了赚钱的项目。在这起官司的辩护中,尹紫茵振振有词,据理力争,明明是天明公司欺骗了广大业主,法官也不得不无耐地作出那样的判决。
目前尹紫茵代理天明房产公司与天纺公司的一桩房地产共同开发纠纷案。2011年天纺公司欲将一块靠湖边的旧厂房二十亩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天纺公司决定寻找合作方共同开发,以二十亩地的所有权作股本并不打算再投入资金,经居间人介绍天明地产很快向天纺公司抛出了橄榄枝,最终双方谈成在天纺的这二十亩地上开发靠湖别墅三十六幢,经过投资预算,天明房地产预计要投入5000万的建设资金,预计销售资金三点八亿,参考当时周边的地价,天纺公司同意以每亩地一百五十万作价入股,合计3000万,占总股本37。5%。
双方签订合同后,天明房产拿到了土地开发许可证开始动工建造,而在房地产普遍低迷下跌的情况下,湖边别墅价格并未有多少下跌,但天明房产投入建设半年后,以各种理由让天纺公司追加投入两千万资金或自行减少股本到25%,被天纺公司老板马有翔言辞拒绝,不久天纺公司是否合法拥有这二十亩土地使用权又受到天明房产的质疑,然后天纺公司被以非法低价受让国有土地而遭受国土资源局起诉,因为这二十亩旧厂房实际上是天纺公司低价从国有小企业益达化工收购的,的确涉嫌贱买。
尹紫茵现在需要做的就是争取天明房地产获得继续开发这块土地的合法权,与马有翔的共同开发合约进行解除并以马方合同欺诈进行起诉,因直接承担出资地面建筑而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发权等等。
尹紫茵带着紫怡来到天明集团公司,武明说老爷子刚刚出去了,紫茵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跟曹秘书说,曹秘书也要等一下才有空。尹紫茵说:“下周四天纺马老板的案子法院要开庭审理了,他的案子一旦宣判后,法院就要开始解决这二十亩土地的所有权问题。”
武明说:“是啊,老爷子会亲自出庭听审,法院会怎么判呢,是让天纺直接按标准补齐地价还是重新按流程拍卖?或者直接转给我们,让我们补齐地价?”
尹紫茵说:“应该是按流程重新拍卖,可能要用很高的价格拿地,天纺可能会在竞拍会上抬杠,不过也可以促使法官判决天纺禁入这块地,他们本身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武明说:“老爷子会想办法阻止其他公司介入的,老爷子善于步步为营,那你要在法庭上好好辩护。”
尹紫茵说:“我知道,我会充分考虑每一个细节。”
这时陈天明的秘书曹先生过来了,是个忠心耿耿的中年男人,尹紫茵跟曹先生进里面的小房间商谈。
武明的办公室里只剩下他跟紫怡了,武明不是那种正常工作的职员,也不属于干非法勾当的马仔,他和陈天明是同乡,他的一个伯伯和陈天明曾是战友,并对陈天明有恩,所以陈天明有心栽培武明,让他做自己合法生意部分的代表,而且武明还兼有特工的身份,为陈天明观察和注意哪些人有背叛或吃里扒外的迹象。
陈天明快六十岁了,目前拥有总资产近五十亿。三十年前还是一无所有的混混,后来通过强取豪夺逐渐积累了资本,然后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并勾结某些官员做保护伞。天纺马老板的案子充分显示了陈天明巧取豪夺的本色,按照现在的别墅价格和他实际投入到那块土地的资金,赚两个亿不是问题,他怎么愿意拱手送给对方八千万呢。
武明的职位是总裁特别助理,别人都叫他特助,私下叫他特务。陈天明不在时,他和曹秘书共同代理陈天明,对集团几个副总形成权力的制约。陈天明越是倚重某个人,则越要同时防范这个人,要摸清他的一举一动,在集团事务上武明负责得并不多,除了完成陈天明特别交付的任务外,平时负责总公司行政的小额款项的签核和调查集团资金的流动去向等等。
一年前尹紫茵主动来天明公司推销自己的律师业务,天明集团投机取巧的做法已经众所周知,很多稍微有良心的律师都不愿意担任天明公司的辩护律师,而尹紫茵主动前来,她面对陈天明的质疑,给出的理由是以法的辩护而促进法的完善和公正性,而不管是站在哪一方都是在促进法的完善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