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可可和小俏走了很多路,路过被漆成米白色的高架桥,她们都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上海的高架桥已经在整个城市里面纵横交错地盘桓着了,在高架桥上只能够看见城市的上半部分,巨大的广告牌,上半截的房子,这一切都和城市的底下完全的不同,在高架桥上贴近地面飞驰的时候,绝对想象不到底下是怎么一幅喧闹的光景。她们都不知道是在哪个拐弯口,丁城城躺在台风的雨夜里,在这之前,他是不是看到整座高架桥都横亘着空无一人,而所有的路灯都只为他一个人开启着,光芒大道,连恐惧都被轻易地击倒。
就这样地最后她们俩坐到地铁站的候车座位上时,小俏穿着红色高跟儿鞋的脚被磨破了,她把高跟儿鞋脱下来抱在手里面,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地面上,脚后跟有一个小小的血肉模糊的伤口,她突然对可可说:“我过去很:喜欢他。”
“我知道的,你有什么瞒得过我啊,我也什么都瞒不过你,我也是,很短暂地喜欢过他,一瞬间就过去了。”可可笑笑说。她们都已不再提及丁城城的名字,对于年轻的夏天来说,很多人都是匆匆地经过,而她们必须向前走去,死亡已经离她们如此的近,但是她们俩并肩坐在一起的时候,就感到无所害怕,丁城城终于已彻底离去。
沈涵则开始不停地喝酒,他每天晚上都要喝两瓶黄酒才能够安然地睡觉,否则就总是被噩梦折腾得翻来覆去,直到天亮。他总是看到丁城城的脸,这是与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兄弟,三年前操场上的那场争斗中,沈涵已从他的眼中看到熟悉的恐惧感,而现在他也已死去,死得颇为辉煌,正是沈涵所向往的,在疯狂的速度中被抛出去。由于喝酒,白天沈涵总是不能够醒来,昏昏沉沉地骑自行车送快递,常常不能够按时地送达,有份公司的重要文件在他的手上被耽搁了整整两天,结果被投诉,于是他又一次地失去了工作。
失业,绝望,丁城城的死,他妈妈的疯让所有的一切都再次没有了任何头绪。沈涵只是感到,所有的人都在迅速地离他而去了。
房间的一个角落已经堆满了空酒瓶子,有的时候外婆在凌晨摸索着出来上厕所,还能够听到他的房间里面走动的脚步声,他几乎要烂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变成一个腐臭的苹果,他再次断了所有的联系,他真的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他死在这个房间里,别人要过多久才会发现。桌子上的寻呼机突然疯狂地响起来,震动着,从桌子上掉到地上,沈涵从沙发上挣扎着爬起来看,是兄弟出了事情。他把窗户前的竹帘子全部都卷起来,下午安静明媚的太阳光全部都涌了进来。
沈涵套上牛仔裤,摸摸裤腰后面插着的匕首,奔出门去。
这一天,又是疯狂的争斗,可是沈涵对打架已感到麻木,他在几个人中问被拉扯着,眼窝被打中一拳,他感到眼睛前面全部都是明晃晃的太阳,他想蹲下来,又被人一脚踢在了腰间,于是他又站起来,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他好像看到多年前,他最好的兄弟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十字路口,手里面紧紧地握着一把西瓜刀,他是以刺人的准确而在圈子里面闻名的,所以那帮子人看见他拿出了匕首,都明显地愣了一愣,向后微微退缩着,而他紧闭着嘴唇,只是握着匕首,并没进攻,他在犹豫,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的犹豫。这时候,却突然感到胳膊上面凉凉的,回头一看,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将一把折刀送进了他的胳膊。那个男孩子,长得很矮小,却有双凶狠的眼睛,沈涵这才感到痛,蹲下来,捂住了胳膊,报信的人急匆匆地跑来喊着:“警察来啦警察来啦!”于是所有的人都在一瞬间消失,连那个报信的人也扭转屁股不见了。
沈涵被赶来的警察从裤腰后面搜出了匕首,他被塞进警车带回局子里。
他已习惯这样,在局子里面进进出出,与小偷和卖淫女关在一个房间里面,他坚持说自己只是一个路过的受害者,而身上带着匕首纯属偶然,胳膊又在不断地渗血,于是被折腾了两个小时之后就被放了出来。
走在将近夜晚的繁华马路上,周围全部都是穿着光鲜的女孩子,她们的身上散发着柠檬洗发香波的味道,裸露着肩膀和小腿,而沈涵已无心流连在这个过去光亮的城市,他走进地铁的时候,看到装了试用的防护门,就是为了防止人家跳进隧道里面去,所有的过往都已被遮蔽,他或许并不需要知道一切的事情,他理应把那条肮脏的积满水的黑暗弄堂忘记,也理应把煤渣跑道的操场忘记,隔壁小学校七层楼高的楼顶,永安里发了疯的女人,他理应把这所有的一切通通地忘记,他已经想要离开这里,或许是带着外婆回到乡下去生活一段日子。
夏天是不是也已经快要倒塌。
这时候,沈涵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只看到过一次,他总是能够记得那个男人的身影,那个男人曾经搂着小俏从四季新村的门口走出来,沈涵总记得他走路的样子,他有点拳曲的头发,带点野蛮感觉的笑容。可是这一次他却是在淮海路上,搂着另一个妖冶的女孩子,女孩子长得很高,几乎要比小俏高出一个头,穿着网眼袜,化着非常浓的妆,那个男人与她互相调着情,手抚摩着她迷你裙裹着的屁股。沈涵攥紧了拳头,紧紧地跟上,可是他们很快就被拥挤的人群冲走,沈涵站在百盛购物中心的门口四处张望,到处都是欢笑着涌来涌去的脸,这种欢乐却似乎与他无关。他开始耐心地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待那个男人再次走出来,果然,在一个多小时之后,男人提着满满的购物袋,搂着那个妖冶女人从商场里面走出来,他们站在台阶上亲吻了一会儿,全然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人。这让沈涵想起,他最后一次在四季新村门口,回头看见小俏拎着红色的高跟儿鞋,四处张望的透明的面孔。他掐灭了烟头,紧紧地跟在他们的身后,直到他们拐进了u2酒吧里面,沈涵也跟了进去。
他想如果说他真的要离开上海,带着他的外婆去乡下生活,那么他在临走前,还是想为小俏做一件事情。他并没有真正为小俏做过什么事情,除了在上学的时候,小俏和可可说想吃薯片,于是他每天中午都会买一包薯片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放在她们的桌子上面,不过他买的向来都是小俏喜欢的香葱口味,而不是可可喜欢的烧烤口味。
他问身边一个爆炸头的娇小女孩:“台上那个正在唱歌的男人叫什么名字?”
“哦,他叫大维。”女孩子笑笑,很轻松地说,“他是我的男朋友之一,不过我也是他的女朋友之一,他今天晚上又带了新的女伴来,他总是这样。”她喝了一口手里面的黑啤,又从酒保那里要了一瓶递给了沈涵,她伴着音乐摇头晃脑,也是光芒万丈的女孩子。
这个晚上,沈涵又一次彻底地喝醉了,他在轰鸣的音乐里面醉得狼狈不堪,终于是跑进臭气熏天的厕所里面吐了,吐得惊天动地的。那个爆炸头的女孩子把他从厕所里拉出来,他隐约记得女孩子把他送回了家,并且没有离去,他们两个互相搂抱着在家里肮脏的小床上睡了一宿。清晨沈涵在剧烈的头痛中被身边的女孩子弄醒,看到她正在穿着内衣,从床上跳下去,扭过头来,对沈涵说:“你身上好多伤疤,你是个打手吗?”
“不,不是。”沈涵摇摇头说,闻到整个房间都散发着令人恶心的隔了夜的酒气,他并不能清楚地记得在他喝醉之后发生的事情,于是他对女孩说:“对不起,昨晚。”
“如果你是打手就好了,你帮我去捅大维一刀,我给你钱,呵呵。”女孩子清脆地笑起来,岔开话题,清晨的她和深夜看起来很不同,她没有化妆,整张脸突然显出一种稚气来,细小的胳膊和细小的双腿,在房间里面转悠,又到天井里面去,把喝剩下的水倒进了已呈现出干枯迹象的盆景里面。然后她打开铁门,伸了个懒腰,又扭过头来说:“如果你下次再遇见我的话,请叫我V,英文字母大写的v。”
沈涵也从床上爬起来,去厨房里面灌了一壶水,站在天井里面慢慢地给盆景浇水,这几天的疏于照顾,它们都已经快要被太阳晒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