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倒霉的人肯定不是女主
小宝啊……给他一种淬了黑暗气息的感觉,颓废的,但是更多的是,和他一样的稳重和运筹帷幄。
对,就是运筹帷幄的感觉,呵,听起来好可笑……
摇摇头,继续扒碗里的米饭,吃好了,便去洗澡了。
白天工作很累,但是连君向来是把工作当成爱好的人。
他早年失去母亲,父亲严苛,后来父亲去世,把庞大的遗产全部交给他和弟弟,可惜弟弟是个玩物丧志的家伙,这家产,是他一手打理起来的。
人长得俊逸,多金,按理说应该是出门就会被淹没美女堆里的男人,可是却偏偏喜欢猎奇的东西。
不是自己看上的,不要,越新奇越不常见的人,越喜欢。
我勒个去。
抖抖手把文件甩一边子去,丹凤眼微眯的邪魅男人,顺带把嘴角的烟拿下来抖抖,这就是华瑞的董事长啊,他这个死对头的继承人怎么可能不好好研究下呢?
可是……这男人未免看起来太完美无缺了吧,想找点乐子都无从下手。
洗完澡,连君关掉所有的灯,只留床头的那一盏,然后心情很好的爬上床。
小宝人长得瘦瘦小小,但是该有肉的地方还是有的,抱起来像一个……软软的大玩具熊一样……好吧……比玩具熊好太多了……
满足的呼吸着小宝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连君收紧怀抱,虽然基本很少看见小宝抽烟,但是他是知道的,小宝在找灵感的时候,没有烟叼着,就会很烦躁。
难不成写手都是这样的?
连君捋捋她的头发,利落的短发,微微凌乱的刘海下,是酣睡的安详容颜……
名门出新秀!
几乎在半个月后的论坛贴吧里,都有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华瑞的新人,白开水,十几天的时间,创造点击奇迹——靠。
真够耸人听闻的。
可更令人费解的是,这位新人……似乎并没有签约华瑞的打算啊……
华瑞的签约要求这么高,门槛进来之前不摔一跤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收藏点击和作品质量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
别人削尖了脑袋都想签进来,这位倒好,压根就不稀罕的意思。
靠。
但是,这样的人不签约的话,估计会被boss骂死……
点击破十万,收藏过一千……这******都是什么骇人听闻的成绩啊!
这位责编当初是签花哥的,花哥的成绩估计也没这新人这么牛叉!
啪啪敲着键盘,给boss报告的列表上写着各种理由和借口……哦漏漏,是业绩汇报……
这位新人……
真的是地球人么?
连个扣扣号都没有……
草……
他又想骂人了,本来脾气就不好,这货的联系地址明明是错的为什么还是顺利过关成为作家!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
小宝压根就不知道扣扣是啥……
这到底是要闹哪样?!
不光是华瑞的责编想这么吼了,连粉丝都有想咆哮的冲动。
为什么?
因为白开水的这篇《不争》,也在齐风网上发表了!
靠靠靠!
写了将近三十万字,马上就要来个大高潮让人爽一下了,却偏偏没想到那厮竟然转移了阵地。
齐风网!
齐风是什么概念?
网文界的风向标,崛起的时间最早,华瑞是后来才追上的。
更要命的是,华瑞有相当一部分作者,都是从齐风拉来的。
死对头!
白开水的这种做法,无异于点燃了导火索。
于是各种猜测纷纷新鲜出炉——神马白开水是齐风派来的卧底啦;神马白开水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炒作啦;神马白开水估计是和齐风的人有一腿啦……
恐怕连粉丝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白开水到底在掀起多大的风浪。
外面在下雨。
淅淅沥沥,小宝从光怪陆离的梦中醒来,动了动僵硬的身子,却发现被人紧紧搂在怀里。
靠了,难得早起一次,竟然发现做了别人的抱枕!
要不要继续装睡直到这家伙醒来为止?
还是不要了吧……胳膊好酸……动一动就难受的要命,小宝试探性的去掰环在腰上的大手,可是掰了半天才发现……这厮根本纹丝不动啊……
磨磨蹭蹭了半天,还是没有能逃脱魔掌,小宝绝望了……
但就在这时,小宝却察觉到连君的手一动,心想着哎呀正好起来了,自己还是装睡好了,结果刚闭上眼睛……
就发现连君已经睁开眼睛,正和她的眼神撞上……
来不及闭上眼睛,这事儿听说没有?
不管你听说过没有,反正小宝是没听说过……
于是她在001秒的时间内,果断的、迅速的……
闭上了眼睛。
连君有些好笑的勾起嘴角,但是下一秒,却僵住身子……
小宝,磨蹭了半天不说,还偏偏挑这么个早上的时间……
男人嘛……
夏天的清晨还有些微凉,小宝只顾着把自己窝进连君暖暖的怀抱,全然没有发现连君的脸色越变越难看……
“喂……”连君终于忍不住开口。
小宝:装睡中……
磨人的小东西,自己惹的祸却全然一副无辜的样子,连君看着晨光下小宝,本来阴暗的气息被闭上的眼睛全部泯灭,只剩下少女特有的可爱和秀气,微微嘟起的嘴角,淡粉色的唇,还有长长的,微微颤动的睫毛……
靠的近了,还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体香味。
浑然天成的诱惑,无辜的等待着别人的沦陷,说的就是小宝这样的人吧。
连君忍无可忍的吻上她的薄唇,听说薄唇的人都薄情寡义,但是尽管知道,还是该沦陷的沦陷,轻轻厮磨着唇瓣,小宝却从唇齿间呢喃出一个名字:“清零……”
清零是谁?这个别人不知道,但是连君却是狠狠皱起了眉头,靠,又在拿自己去找感觉……清零就是小宝任务文中的男主角……
写文写到这种程度的人,时时刻刻不放过任何一个感受书中人物性格和感情的机会,他该怎么说?
自己活该么?
可是男人就是容易被欲望左右的生物,不管了,加重力道肆意蹂躏着粉唇,手也老实不客气地伸进对方的睡衣里耍流氓,慢慢的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但小宝却大概觉得已经够了,开始反抗起来,两人分开的时候,都气喘吁吁了。
小宝忽然扑哧一声笑出来:“斗牛啊你,还不快放开!”
这是这几天来,小宝第一次露出这么真心的笑容,眉眼弯弯的,略带着夜的深沉,像是藏着什么璀璨的宝石般隐隐发亮。
而且语气是那么的笃定,他一定会放手,不会继续,倒让连君一瞬间感动和无可奈何。
再次狠狠吻上那浅粉的薄唇,连君才恋恋不舍地下床,去洗冷水澡去。
“我靠,我靠靠靠靠靠靠靠!”
连吼了几百个靠才过瘾的某只连捶键盘的冲动都有了,这华瑞是在闹哪样,为什么最近横冲直撞的黑马这么多!
就像是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抢占新人榜的鳌头。
一个白开水还不够,还有个什么什么少爷的,简直就是白开水的翻版!人家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当自己是镜子啊!
靠,一个两个都不把他这个心狠手辣的黑客放在眼里,手脚麻利的侵入白开水的电脑,动作利索的解决掉防火墙进入对方的电脑,搜索了一遍,发现……除了存稿什么也没有!
好歹那个谁还有个《铁齿铜牙纪晓岚》一二三部,这个倒好,啥也没有……
不甘心的全部仔细认真……搜了一遍,邮箱……邮箱!
呀,不好了!花哥你的任务还没做呢!
连滚带爬的去找花哥,阿健心虚地使劲戳花哥的胳膊,花哥翻了个身,一副不愿意醒的样子。
也对,最近花哥和安安约会频繁,听说昨晚两人还去看电影来着,阿健苦恼地抓抓头发,又去邮箱里看了一遍,发现截止日期还有十一天。
十一天,至少三十万字……菜刀在哪里……先把自己砍了吧……
抖着手再次戳花哥,我戳我戳我戳戳戳……花哥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认清眼前的人是阿健后,哑着嗓子问:“干嘛?”
“花哥,跟你说个事儿,你先承诺,别打我成不?”
一般阿健这么说的时候,都是他做了不得了的错事的时候,花哥努力拉回自己尚在朦胧状态的神志,猜不到最近阿健能做出啥错事来。
“你说吧。”
“呃……”阿健狠狠挠了下后脑勺,终于怯怯的开口道:“花哥,你还记不记得,你参加过枪手的应聘,还过关了?”
“我没失忆。”花哥揉揉眼睛,给了阿健一个鄙夷的眼神。
“呃……好,那花哥,你的任务已经下来了,但是貌似我们俩都没发现……”
“下来了啊。”花哥还没察觉出啥来,“那我去看看去。”懒懒散散的爬起来,阿健嘶气,拉住花哥的胳膊道:“等、等一下……花哥,关键不是这个,是……早就下来了,但是今天我才发现,于是你完成任务的时间只剩下了……十一天……”
“啊?”忍住想把阿健一巴掌拍死的冲动,花哥跳下床,奔向电脑——真的,只剩下十一天,重点是,雇主要求的字数,在三十万以上,且风格必须相似,相似度的要求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我擦!
谁能写的完啊,这么多字,先不说字数的要求,光是风格的模仿和找灵感就够让人愁的了,花哥苦恼的抓抓头发,看到类型的那里写着青春疼痛,这种文,根本不是自己拿手的啊。
这不是女生喜欢写的文么?
突然转变文风写文本身就是一件具备极大考验的事,花哥的文笔哪怕再细腻在细致,也写不出初恋那般有甜有涩的感觉啊,不光是花哥皱眉了,连阿健都啧嘴。
就好像叫一个男人去代替新娘上花轿,这不是耽美文ok?
“我试试看吧。”花哥转身走向浴室,阿健乖乖去厨房做饭。
在花哥的字典里,还没有直接放弃这一说。
小宝不喜欢一直宅在家里,因为这样会失去灵感,于是某天,在她很陈恳的表达了自己想要去外面走一走的欲望之后,连君发话了:“我陪你吧。”看看时间,今儿没什么大事儿,工作晚上做也ok,更何况这是小宠物第一次出门,他哪能放心,万一被别人拐跑了找谁要去?
“不用。”小宝微不可查的微微皱了下眉头,“我只是出去走一走,这个城市我还是很熟悉的,很快就回来。”
“不行。”态度坚决。
无语的某只,看着连君墨黑的眸子深沉的坚决,小宝忽然邪邪一笑,人家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以前的某个人相处久了,自然而然把她的邪笑学得入木三分。
连君颇有兴致的看着她到底要玩什么花招。
“你要是让我出去一次不跟着我的话,我就……让你做一次,怎么样?”
连君:被噎住,这对于男人来说多大的诱惑啊!眼神不受控制的瞄着小宝微带着青涩的身体,有着优美的线条,这几天他喂养的很好,长了几两肉,更加的风神俊秀了。
更重要的是,他是真的很想……
不期然的又想到他弟弟连耀的那次禽兽的行为,连君眼神一变,似笑非笑的样子让人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再加上坐在柔软豪华的大沙发里,一种王者之气隐隐散发。
小宝不为所动的站着,俯视着某人。
“好,我同意,别忘了你的承诺。”
“嗯。”毫不畏惧的回了一声,小宝找了一件不那么幼齿的衣服出门,临走之前被连君硬是塞了一沓钞票在口袋里,小宝没有推拒,但是却在心里对这个人说,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连君没有住什么烧钱的别墅,在他的理念里,只要有个住的地方就成了,所以他住的地方只是个小区,不过这个小区貌似是只住着有来头的人的,很是素雅,小宝出去之后打量了一下,就果断的往外走去。
不管怎么赶稿,饭还是要吃的,更是需要做的,花哥揣着几百块出门,自己步行去离家不远的菜市场,那里的菜比较便宜,比起超市里包装精美但贵的要死的蔬菜来说,价钱合理很多。
闹哄哄的菜市场,各种各样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但是这种久违的热闹,却让小宝真的感受到,其实自己还活着,还和这个世界在一起,没有隔离。
她是来找灵感的,买菜的事儿一般都是连君叫人一手包办,没她什么事儿。
看着别人买菜的时候挑挑拣拣,砍价砍的热火朝天的样子,莫名的就有点好笑。
所以她是一直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的。
花哥挑了把绿幽幽的韭菜,小花爱吃这个,再买了几颗大白菜,几棵芹菜,割了点儿肉,小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马虎,顺便去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一包烟,结果一抬头,撞上一个女孩,女孩还没反应过来,花哥就忽然扔了手中的菜朝着女孩身后狂奔——小宝:发生什么事儿了?
狂奔中的花哥:妈的当着老子的面儿偷钱,不要命了吧!
花哥的文风格暴烈不是没有原因的,那就是花哥的爆发力很强悍,他平时基本都是一副很慵懒的半死不活的样子,所以才造成了安安对他的印象判断失误,实际上某人的爆发力还是很惊人的,就比如现在,迈着长腿三两步就追上了胆大包天兼灰常倒霉的小偷——一个前扑直接把小偷扑到了在地上,噗通一声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不过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于是大家看热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