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海明夫妇走了,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我感到内心一阵歉疚,而且这种歉疚保留了不短的时间。童海明个案刚结束的时候,我时常想起他们,也时常回忆我在其中的那些看似轻微、实际说明我自身问题的情节,也在不断训练自己客观看待事物的思维方式。
总结起来,这是一个基本无效的咨询个案。虽然客观上确实有原因,比如童海明人格方面的问题,但是其中相当一部分责任在于我,由于我的修炼没有到家,个人“情结”没有处理好,致使咨询基本没有起到作用。这种情况在我从事心理咨询的生涯中具有比较典型的代表性,尤其是在那些失败的咨询个案中。
在我从事心理咨询的近十年时间里,接手的案例大概有近500个。实事求是地说,真正能够收到效果,并且来访者通过咨询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模式或认知方式,可以说只占到30%左右或者更少。其余的案例中,保守地说有20%左右是没有效果的咨询;另外50%的案例中,虽有一定效果,症状有所缓解,但我知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缓解的只是表面症状,他们没有改变自己处理问题和思考问题的方法,或者没有学会逻辑地去进行思维。
在谈到何谓“没有效果的咨询”时,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开敦大学心理学系教授约翰·诺克罗斯曾经说过“任何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或使个案的问题延误的治疗,结果导致个案的状况衰退或提前终止会谈的皆是”无效治疗。
没有效果的咨询,对一名心理咨询者来说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够做到相对客观地评估个案的咨询效果,是否敢于面对自己的失败,是否敢于否定自己。
对此我将牢记终生。
回顾我那些没有效果的咨询案例,统计起来大约有100个左右,导致出现没有效果或者说失败的案例,我认为原因有三:
其一,是我操作技术上的问题。例如信息收集不够、分析失误、使用的咨询方式或技能不对症以及不能熟练掌握某种咨询技能,致使来访者没有感到有所收益而中止了咨询。
其二,是自我修炼不够的问题。修炼不够所指的是我没有达到在咨询中能够掌控形势和自我的程度,理念上仍然带有主观评判的色彩,潜意识中认为咨询师高于来访者;或者是自我内省的“监督机制”作用没有发挥好,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或把出现的对来访者同情或厌恶的情绪带入了咨询中,尽管我知道不能够这样做,但没有及时警醒。
其三,是来访者的问题。有些来访者虽非精神病但人格上确有问题,他们在咨询中纠缠一些没有意义的问题,不能根据我们共同确定的咨询方案进行;还有的来访者因为文化水平很低,不能理解我们所解释的内容,也致使咨询不能进行下去。
记得在1997年5月,国际本体心理学会主席、本体心理学理论学说创始人安东尼奥·梅内盖蒂教授来到中国,在北京怀柔的雁栖湖畔举办讲习班,并进行公开咨询。在讲习班的第一天,安东尼奥教授曾经就心理治疗过程中对心理病因的分析做了一个阐述:心理病因的50%~60%来源于外界条件和遗传的因素,有40%是由个人因素决定的,是病人自身的问题。
我所理解的安东尼奥教授这段论述,是在说明作为心理咨询工作者,即使我们在咨询或治疗中可以做到没有任何失误,也已经掌握并较好运用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的技术,所能收到治愈效果的来访者,也只占所有来访者的40%。因为我们知道,就来访者本人而言,能够在助人自助原则下改变的只是自身的因素或问题,一般而言,客观外界条件和遗传因素我们是无法改变的,特别是已经发生过的事件和经历,更是无法改变。所以,按照安东尼奥教授的理论,至少有50%~60%的来访者的症状不是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所能解决的。
我还有另一层理解,就某一个个体来访者而言,他的心理问题或心理疾患是由诸多因素导致形成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无法改变的客观外界条件和遗传因素,例如所处客观、自然环境或幼年经历的创伤性事件,或者是遗传的人格因素。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形成了神经症或是心理障碍。心理咨询者所能做到的是,协助来访者改变那些能改变的因素,例如认知角度、思维和行为方式、社会适应不良行为方式等。所以就其自身而言,可能最终只能解决其所有问题的40%。因此就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具有局限性的现实而言,人们应该接受,在咨询中可能有多数人我们虽尽了力却无法帮助他们的现实;也应该接受来访者在我们的帮助下,只有一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或改变的现实。
由此,我还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
有一位临床心理学硕士生,毕业后立志调查一下国内心理咨询市场的情况,曾以一个无知的患者身份去请教一位著名的心理咨询专家,请教的题目是有关婚姻和婚外恋的问题。花费的费用是1000元人民币,花费的时间是连续十个小时。结果这位硕士生得到的仅仅是空泛的生活说教和心理学上的一般常识。当他请求专家给予一些具体的指导和有深度的分析时,那位专家表示无能为力。而当硕士生提出一些专业性的问题,例如:婚外恋的定义、对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持什么样看法的时候,专家竟无言以对。他最后竟然提出,这不属于心理学的范畴,而是社会学的问题,反过来倒要请教求助者,该怎样解释这些问题,真使人啼笑皆非。更使人感到震惊的是,这位专家的常备语言竟然贫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使人很难相信坐在来访者对面的是一位临床心理学的教授。
我不知道这篇文章的真实性有多大,但却给我敲起了警钟。文章使我警醒的是,不论我们这些专业工作者经验有多少,必有自己的盲区;我们必有自己没有解决的问题;在咨询中时常会跳出一些埋藏在我们心底、我们认为早已不存在的致命观念,例如对来访者的轻视,例如不能够真正站在来访者的立场上体会他(她)的情绪情感,例如让自己的不良情绪左右了咨询过程等。我们必须认识到,心理咨询工作者也是人,是人就不能逃脱人类的弱点,区别仅在于我们应该可以更理性地看到存在于自身的问题、弱点和缺陷。做不到这一点,就会有愧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称谓。
写到此,我不禁想起了与一位也是心理工作者朋友的一次谈话。
这位朋友告诉我,最近在旧书摊上“淘”来了一本好书,挺有启发意义。我问她是什么书?她回答说是一本很旧的、印刷于1948年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写的《演员自我修养》,并说对我们做心理咨询也是很有帮助的。
在早年时期,我曾有过四年中文专业的学习经历,在读“文学评论”课程时,对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理论还有一点印象。所以,我同意我这位朋友的看法。虽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是19世纪~20世纪俄罗斯一位著名的戏剧理论家,但是他在《演员自我修养》这本书中所论述的被称为“体验艺术”的表演体系中,却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方法叫“体验法”,成为他所创理论体系中的核心部分。
“体验法”要求演员完全生活在所创造的角色之中,按照角色的要求,演员要暂时地放弃本我,而以角色的自我为核心,真实地生活在舞台上和银幕上,也就是说演员要完全生活在他所体现的形象之中。这里所依靠的手段就是心理移植术。所谓心理移植术,就是以过去类似的情绪体验移入现实的角色之中。借用过去的情绪记忆,唤醒对角色的理解,然后以新的精神面貌(灵魂)出现。所以在舞台上有所谓打破第四堵墙之说,即与观众直接交流,沟通演员与观众的心灵之路,缩短两者的距离。前苏联和东欧以及中国的一些优秀的舞台和电影演员受此理论的影响颇深,至今仍是演艺界有识之士的必修之课。
作为心理咨询工作者来说,也可以从“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体验法”中得到启示,去体验我们所经历的各种事件和有价值的个案人物,也包括我们自己的情绪情感以及那些刻骨铭心的东西,特别是失败的教训,以此唤醒对来访者的理解,沟通与来访者的心灵之路,并有意识地监督、审视自我的反应和行为,进而形成心理咨询工作者的“第三只眼”。